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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州村级综合服务社建设进展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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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州政府督查室                          201076

  

2010年,省政府将村级综合服务社建设纳入“十件实事”进行统一安排部署,我州8县市共需完成430家村级综合服务社建设任务。为确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按照州政府要求,622日—26日,州政府督查室会同州供销社对全州村级综合服务社建设进展情况进行了专项督办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进展情况

截至6月底,全州新建村级综合服务社123家,占年度目标任务的28.8%

各县市进展情况

县市

任务数(个)

完成数(个)

完成率(%

恩施市

70

3

4

利川市

80

39

48.8

建始县

70

35

50

巴东县

70

5

7

宣恩县

30

1

3

咸丰县

60

32

53.3

来凤县

20

3

15

鹤峰县

30

5

16.7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村级服务社建设进展迟缓。全州仅完成省定目标任务的28.8%。除利川、建始、咸丰进度较快,其他县市进度缓慢。

(二)农资商品、日用消费品配送比例有待进一步提高,尤其是农村消费需求的生活必需品配送比例太小。

(三)部分综合服务社商品陈列不规范,货柜、货架未按要求更新。

(四)部分综合服务社与村支两委的沟通协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下步工作要求

村级综合服务社建设是一项便民工程、德政工程,各县市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追加措施,抓好落实。一是加快建设进度。找准差距,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二是确保建设质量。要坚持质量优先,兼顾进度的原则,将提高网络覆盖率、市场占有率、商品配送率作为村级综合服务社建设的核心内容。同时,要尽可能为农民生产生活提供高质量、多样化的综合服务;三是加大项目争取力度。进一步加强农资和日用消费品配送中心建设;四是要加大宣传力度。要通过广泛宣传扩大社会影响,充分调动参与村级综合服务社建设的积极性;五是严格执行月报制度。各县市要于每月25日前将项目建设进展情况报州供销社。

 

 

主题词:督查  通报

发: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有关部门。

送:州委办公室,恩施军分区。

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州政协办公室,州法院,州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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