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16日,咸丰县创建湖北旅游强县验收初审工作顺利结束。此次验收初审工作由州旅游局负责实施,在州旅游局局长孙兴无、副局长钟兴科的带领下,分现场检查(含景区和城市功能)、资料审查、抽样调查几个小组对该县旅游创强进行全方位检查。依据《湖北旅游强县评定标准实施细则》,在自评分的基础上客观公正逐项评分,结果表明,咸丰县基本达到湖北旅游强县评定标准。
同时初审组也向咸丰县指出目前创建工作中的不足和亟须解决的问题:城市配套功能不够完善;城市环境卫生和市容市貌有待进一步改善;旅游服务质量尚需提高;创强工作资料也应进一步规范等。
咸丰县委、县政府表示,通过此次初审,他们明确了存在的问题和努力的方向,将动员全县各部门制定整改方案,督办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咸丰县顺利通过湖北旅游强县的正式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