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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日报讯(见习记者孙涛)3月22日至23日,州六届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一府两院”及州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各县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及工作委员会负责人、州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近200人齐聚州城,听取来自省人大常委会、省人大法制委员会的三位专家型领导的专题讲座。
州委书记、州人大常委会主任汤涛在动员讲话中强调,要把握好培训目的、培训内容,遵守培训纪律,坚持学有所得,学以致用。他强调,组织学习法律知识,是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创建学习型机关的需要。要结合“弘扬八种风气、创学习型机关”主题教育活动,通过集中培训,提高学习的自觉性,按政治坚定、业务精通、务实高效、作风过硬、团结协作、勤政廉洁的标准,努力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和水平,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在人大工作中得到贯彻落实。汤涛强调,组织法律知识培训,是振奋精神尽快适应人大工作的需要。
从今年1月1日起施行的监督法,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汤涛在讲话中指出,人大常委会是监督法的执法主体,通过对监督法的学习,要深刻了解法律的政治意义和社会意义,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主动性,深刻领会监督法的精神实质,准确把握好实施监督法的基本要领,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监督工作。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周冶陶,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研究室主任陈洪波,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巡视员柯炎尊先后就地方人大常委会的性质、任务与工作方法,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严格执行监督法,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如何履行预算审查监督权进行了专题讲解。
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亚平主持培训活动并作总结。她强调,要加强对培训精神的汇报、传达,切实抓好监督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要结合本地实际,抓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
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叶太俊、冯国亮、马春菊、杨兵、于德海及秘书长田树轩参加了培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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