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概述

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团队旅游签注已实现“全国通办”。申请人(国家工作人员除外)可就近选择任一出入境窗口办理因私出国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团队旅游签注。

办理材料

1、16周岁(含)以上申请人交验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由其监护人陪同,除交验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外,还应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户口簿等)、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以委托他人陪同,但还应提交监护人委托书(原件)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

2、申请人持有效往来港澳通行证单独申办团队旅游签注的可在“智能签注机”上自助办理(国家工作人员除外);“智能签注机”有提示无法办理的请前往人工窗口受理;

3、国家工作人员需交验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及人事主管单位出具的《关于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到户籍地或登记备案地出入境窗口办理。

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①填表、照相(照相填表机自助拍照或照相室人工拍照,请着深色有领服装,不得佩戴有色眼镜、美瞳,不得化浓妆);

②取号、受理 ;

③缴费(电子支付或现金);

④递交材料并选择取证方式(自取:本人携身份证和申请回执单到受理点领取;邮寄送达:办结后通过EMS将证件快递给申请人。邮寄送达请关注“EMS中国邮政速递物流”或“湖北便民寄递”微信小程序进行查询)。

预约服务:

为节省办证时间,申请人可提前关注国家移民管理局小程序,在小程序上发起预约申请,在预约时间内持申请材料及出入境证件数码相片质量检测回执到预约的出入境办证窗口凭预约信息可优先取号,实现即办即走。

办证费用:

护照工本费120元;往来港澳通行证工本费60元、一次有效团队旅游签注15元、两次有效团队旅游签注30元。

办结时限:

1、省内居民办结时限7个工作日(不含邮寄送达时间);

2、省外居民异地办结时限20天(不含邮寄送达时间);

3、省外居民异地单独申办往来港澳通行证团队旅游签注办结时限15天(不含邮寄送达时间)。

证件有效期:

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有效期为5年(16周岁以下)或10年(16周岁(含)以上)。

办理方式

办理地点:

恩施州及各县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

咨询方式:

恩施市:0718-8029460

利川市:0718-7233039

建始县:0718-3718851

巴东县:0718-4331873

宣恩县:0718-5828607

咸丰县:0718-6681967

来凤县:0718-6277466

鹤峰县:0718-52632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