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概念

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

申请条件
  • 灵活就业人员
  • 小微企业
申请条件

1.毕业年度(含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且办理了灵活就业登记手续;

2.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

3.毕业1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无其他就业登记或单位社保缴费记录。

补贴标准
  • 灵活就业人员
  • 小微企业
补贴标准

对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申请材料
  • 灵活就业人员
  • 小微企业
申请材料

该业务无需提供申请材料,只需履行知情承诺,提供身份证号、毕业证书编号等基本信息即可。

办理流程
  • 灵活就业人员
  • 小微企业
办理流程

数据提取→审核→公示(特殊环节)→决定拨付

开始办理
  • 灵活就业人员
  • 小微企业
开始办理

线上办理:点击湖北政务网进行办理

线下办理:企业所在地政务服务中心(市民之家)办理

咨询电话

州就业局就业援助科:0718-8291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