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补贴标准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用人单位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
该补贴只需根据用人单位平时报备资料进行承诺确认,无需提供申请材料。
数据提取→审核→公示(特殊环节)→决定拨付
到恩施州及各县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
州就业局就业援助科:0718-8291416
1.就业困难人员包括哪些?
一般是指因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能实现就业的人员。
2.就业困难人员如何认定?
就业困难人员的认定由本人向户籍地街道(乡镇)社区(行政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平台)
提出申请,经过初审、公示等程序,县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审核认定。
3.补贴期限是多久?
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时年龄为准)。
4.补贴期满后还未找到工作怎么办?
公益性岗位补贴期满后仍难以通过其他渠道实现就业的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中的就业困难人员、重度残疾人等,可再次按程序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安置,补贴期限重新计算。
5.什么是最低工资标准?
指的是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方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同级工会、企业代表组织研究拟订,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备案后,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