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到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见习基地见习。

补贴标准

见习单位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费,并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人社部门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给予见习单位就业补贴,对见习满留用率超过50%的单位,按留用人数给予1000元/人的奖补,见习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

就业见习渠道

1.可以登录优楚聘湖北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平台注册个人账号后,查找心仪的见习岗位,发送个人简历进行申请。

2.也可以关注“湖北人才”微信公众号,从右下端的“服务”端口进入“优楚聘”,在手机端进入“大学生见习”模块,注册个人账号后,查找心仪的见习岗位,发送个人简历进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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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办理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以及各类媒体,发布就业见习信息,公布见习单位名单、岗位数量、期限、人员要求等有关内容。

个人可通过中国公共招聘网就业在线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平台本地公共招聘网报名,或联系本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参加就业见习。 

咨询电话

州直:0718—8291119

恩施市:0718—8989256

利川市:0718—7263348

建始县:0718—3325020

巴东县:0718—4397950

宣恩县:0718—5831726

咸丰县:0718—6831526

来凤县:0718—6273619

鹤峰县:0718—5291680

常见问答

1.什么是就业见习?

是人社部门针对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提供的公共就业服务项目,是组织高校毕业生等青年进行岗位实践锻炼的就业准备活动,是帮助他们积累工作经验、增强实践能力、促进实现就业的重要举措。

2.见习期限最长多久时间?

不超过6个月。

3.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见习期间视为就业吗?

不视为就业,见习期满后可按规定参照应届毕业生享受有关政策。

4.就业见习和实习的区别是什么?

(1)对象不同

就业见习: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年度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毕业生)和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

实习:在校学生群体。

(2)获取岗位渠道不同

就业见习: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可在““优楚聘湖北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平台”“湖北人才”上自主申报。

实习:自主寻找或者学校组织。

(3)时长不同

就业见习的时长一般为3-12个月,具体时长可能会因地区、行业以及见习单位的规定而有所不同。

实习的时长通常没有固定的标准,会因不同的行业、企业、学校要求以及实习岗位的性质而有所差异。

(4)待遇不同

见习期间,人社部门按规定拨付给符合条件的见习基地一定标准的见习补贴,用于支付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此外,有条件的见习基地也可对见习人员发放一定金额的生活补助。

实习期间,用人单位可自行决定是否给予学生一定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