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标准

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给予补贴。

申请条件

在毕业学年积极求职创业的部分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毕业生,还须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在毕业学年内积极求职创业; 

2.高校毕业生,中等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

3.属于以下人员之一:(1)低保家庭;(2)零就业家庭;(3)贫困家庭(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4)特困人员;(5)获得国家助学贷款;(6)成年孤儿;(7)烈属;(8)残疾人(以最终省人社厅出台的就业资金管理办法正式文件规定为准


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清单如下:

线下窗口申请时提交《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原件,1份,必要,盖公章),《一次性求职补贴花名册》(原件,1份,必要,盖公章);

湖北政务网上申请时提交上传《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电子版原件,1份,必要,盖公章),《一次性求职补贴花名册》(电子版原件,1份,必要,盖公章)。

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xls

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示例).xls

经办流程

1.毕业生在9月30日前向所在院校提出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并提交《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及对应困难类别证明材料;

2.院校初审后对通过的补贴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无异议后,院校汇总填写《一次性求职补贴花名册》,将相关台账报送至当地人社部门复核;

3.复核通过后,人社部门按程序进行资金拨付。

开始办理

1.符合申请条件的毕业生按照要求向所属院校进行申报

2.学校,个人认为发放对象有遗漏的,可由所属院校统一进行补充申报。申请人可通过网上提交或窗口报送方式提交材料:

A.网上申报

1.登录湖北省政务服务网网站 http://zwfw.hubei.gov.cn/

2.城市选择"恩施州";部门选择"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在"部门事项""业务办理项中"中选择"[求职创业补贴申领]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领",点击"在线办理";

也可直接在首页"搜索"栏里输入"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领"直接搜索,显示该事项后点击"在线办理",选择"恩施州";

4.填写申报的相关信息,点击"下一步";

5.上传申请资料后,等待审核,业务办结。

B.窗口办理

办理地点:恩施州政务服务中心

地址:恩施市金桂大道98号州政务服务中心4楼州直综合窗口

咨询电话

州就业局就业援助科:0718-82914146

常见问答

政策期限是多久?

长期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