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省财政厅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社发〔2017〕102号)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公安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当前形势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72号)
3.《省人社厅 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明确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鄂人社发〔2020〕44号)
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给予补贴。
在毕业学年积极求职创业的部分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毕业生,还须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在毕业学年内积极求职创业;
2.高校毕业生,中等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毕业生;
3.属于以下人员之一:(1)低保家庭;(2)零就业家庭;(3)贫困家庭(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4)特困人员;(5)获得国家助学贷款;(6)成年孤儿;(7)烈属;(8)残疾人(以最终省人社厅出台的就业资金管理办法正式文件规定为准)。
申请材料清单如下:
线下窗口申请时提交《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原件,1份,必要,盖公章),《一次性求职补贴花名册》(原件,1份,必要,盖公章);
湖北政务网上申请时提交上传《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电子版原件,1份,必要,盖公章),《一次性求职补贴花名册》(电子版原件,1份,必要,盖公章)。
1.毕业生在9月30日前向所在院校提出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并提交《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表》及对应困难类别证明材料;
2.院校初审后对通过的补贴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无异议后,院校汇总填写《一次性求职补贴花名册》,将相关台账报送至当地人社部门复核;
3.复核通过后,人社部门按程序进行资金拨付。
1.符合申请条件的毕业生按照要求向所属院校进行申报。
2.学校,个人认为发放对象有遗漏的,可由所属院校统一进行补充申报。申请人可通过网上提交或窗口报送方式提交材料:
A.网上申报
1.登录湖北省政务服务网网站 http://zwfw.hubei.gov.cn/
2.城市选择"恩施州";部门选择"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在"部门事项""业务办理项中"中选择"[求职创业补贴申领]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领",点击"在线办理";
也可直接在首页"搜索"栏里输入"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领"直接搜索,显示该事项后点击"在线办理",选择"恩施州";
4.填写申报的相关信息,点击"下一步";
5.上传申请资料后,等待审核,业务办结。
B.窗口办理
办理地点:恩施州政务服务中心
地址:恩施市金桂大道98号州政务服务中心4楼州直综合窗口
州就业局就业援助科:0718-82914146
政策期限是多久?
长期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