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标准

对中小微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分别给予企业和个人1000元/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给予企业补贴部分不与一次性扩岗补助重复享受。

申请条件

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渡期内吸纳脱贫人口就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实现稳定就业1年以上的在恩企业;吸纳退役1年以内(上年度9月1日以后退役的)退役军人,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实现稳定就业1年以上的在恩企业;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含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恩中小微企业。

申请材料

该业务无需提供申请材料,只需履行知情承诺,提供企业银行账号等基本信息即可。

认为补贴对象有遗漏的,也可提交一次性吸纳就业奖补申请表(含花名册,原件,1份,必要,加盖单位公章)进行自主申请。

    一次性吸纳就业奖补申请表(示例).doc

    一次性吸纳就业奖补申请表.doc


经办流程

数据提取/受理→审核→公示(特殊环节)→决定拨付

开始办理

方法一:携带申报材料到企业所在地政务服务中心(市民之家)办理。

方法二: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在“区划”处下拉选择“恩施州”,“部门”处下拉选择“恩施州人社局”,找到相应的“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企业招用)”或者“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领(小微企业招用)”项,点击“在线办理”,按照系统提示进行申报。

咨询方式

恩施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就业援助科:0718-8291416

常见问答

1.哪些企业可以申请社保补贴“直补快办”?

(一)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的在恩企业或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在恩小微企业,进行“单位就业登记”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企业招用的毕业1年以上高校毕业生要求无其他就业登记或单位社保缴费记录;

(三)不含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招用的劳务派遣人员等特殊性质人员。

2.社保补贴“直补快办”申报途径有哪些?

方法一:携带申报材料到恩施市金桂大道市民之家窗口进行线下窗口申报。

方法二:自行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在“区划”处下拉选择“恩施州”,“部门”处下拉选择“恩施州人社局”,找到相应的“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企业招用)”或者“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领(小微企业招用)”项,点击“在线办理”,按照系统提示进行申报。

方法三:搜索关注微信公众号“恩施州就业”,点击“自助服务”——“补贴申领”,在弹出推文中点击对应业务名称链接(识别二维码),按提示进行申报。

方法四:将申报材料邮寄至湖北省恩施市金桂大道市民之家(州人社局)。收件人电话:0718-8297368进行申报。

方法五:将申报材料发送至1400547002@qq.cpm邮箱进行申报。

3.社保补贴“直补快办”有哪些注意事项?

原则上在企业注册经营地享受此项补贴(以工商注册登记机关为准),为确保正常衔接,已经在社会保险参保地领取补贴的,可以继续在社会保险参保地领取补贴直到政策享受完毕。

对符合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条件的企业,以“先缴后补”等方式进行补贴发放,按月兑现上月补贴(政策过渡期可一次性发放数月补贴后再转为按月兑现上月补贴;原则上对以往社保缴费年度补贴不予追补,例如2023年7月起不再发放早于2022年7月参保缴费的社保补贴)。

政策享受期内如发现企业吸纳就业人员的就业状态变更、出现其他单位社保缴费记录、同时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或养老保险待遇等不符合补贴申领条件的情况,自动取消该企业相应时段补贴享受资格,待企业吸纳人员重新满足补贴申领条件后,自行恢复“直补快办”服务;

企业中断或停止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待其正常缴费后自行恢复“直补快办”服务;

企业补缴社会保险费后,对补缴期间符合企业吸纳就业社保补贴条件的,由企业进行申报后进行符合条件期间社保补贴审核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