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 户籍所在地就读
  • 非户籍所在地就读
办理条件

户籍属本县市,符合在本县市就读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申请材料
  • 户籍所在地就读
  • 非户籍所在地就读
申请材料

1.户籍材料;

2.居住房材料;

3.水电缴费证明材料(单有房产的需要提供):能够证明已经实际入住一年以上的水费、电费缴费凭证;

4.全国学籍系统学籍卡;

5.其他证明材料:特殊群体学生入学的,还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公函,且经县市教育局备案的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网上登记→审核→复核→名单公示→统筹调剂→分流安置

开始办理

线上办理:

申请人(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通过“鄂汇办”APP或者“湖北政务网”在线填写并提交《湖北省教育入学“一件事”申请表》和相关电子材料。

线下办理:

规定报名时间内,在县市教育局指定报名点报名,详情请关注各县市教育局公告。

恩施市教育局:0718-8412615

利川市教育局:0718-7287782

巴东县教育局:0718-4335932

建始县教育局:0718-3228579

来凤县教育局:0718-6272873

咸丰县教育局:0718-6822995

鹤峰县教育局:0718-5960002

宣恩县教育局: 0718-5820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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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答

1.义务教育阶段有哪些资助政策? 

义务教育阶段资助政策包括“两免一补”。即:全面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农村学生免费配发汉语字典,对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提供生活补助。

2.报名民办学校被录取后能放弃吗?

民办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按照市教育局要求时间完成,原则上学生被民办学校录取后,不再保留原申报的公办学校学位,如确需就读公办学校的由各地教育局统筹安排。因此出现的民办学校招生缺额,由各地教育局组织补录。

3.什么是免费教科书?

免费教科书是指从2017年春季开始,统一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国家规定的课程(含学生字典)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承担,省定地方课程(含生命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廉洁教育等)所需资金由省级全额承担,市县确定的地方课程所需资金由市县全额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