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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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申请材料

承诺书.doc

发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证书

营业执照

了解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

第二十七条 中央财政、省级财政应当分别安排专项资金,对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买国家支持推广的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给予补贴。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湖北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第二批)和第三批农机购置补贴归档产品的通告

省农业农村厅 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湖北省农业机械报废种类及其补贴标准


咨询渠道

恩施市政务服务中心  0718-8029423

咸丰县政务服务中心  0718-6833941

鹤峰县政务服务中心  0718-5284288

宣恩县政务服务中心  0718-5091493

利川市政务服务中心  0718-7260023

建始县政务服务中心  0718-3780091

巴东县政务服务中心  0718-4336603

来凤县政务服务中心  0718-62774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