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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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
第二十七条 中央财政、省级财政应当分别安排专项资金,对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买国家支持推广的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给予补贴。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湖北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第二批)和第三批农机购置补贴归档产品的通告
省农业农村厅 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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