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概念
    参保人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报备异地就医去向、原因、时限,完成身份与待遇类型确认,以实现异地定点机构直接结算的法定/便民业务,遵循就医地目录、参保地政策原则 。
办理流程

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窗口工作人员受理→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窗口工作人员办理

开始办理

鄂汇办、湖北政务服务网、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湖北医疗保障微信小程序、恩施州医疗保障微信公众号线上办理;线下可前往市民之家综合窗口申请

咨询电话

恩施州:0718-8716058;恩施市:0718-8029058;利川市:0718-7260023;建始县:0718-3222416;巴东县:0718-4336604;宣恩县:0718-5091493;咸丰县:0718-6835910;来凤县:0718-6277527;鹤峰县:0718-5290501

常见问答

1.备案温馨提示

(1)异地就医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起付线、封顶线及支付比例。因各地目录差异,直接结算与回参保地报销可能存在待遇差,属于正常现象。 

(2)办理备案时直接备案到就医地市或省份。参保人员根据病情、居住地、交通等情况,自主选择就医地开通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

(3)到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海南、西藏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就医,备案到就医省份即可。

(4)未按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或在就医地非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参保地现有规定办理。

2.什么是异地就医?

异地就医是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在参保统筹地区以外发生的就医行为。

3.已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的参保人,是否可能出现无法办理直接结算的情况?

可能。一是因断电、网络维护、信息系统升级、社会保障卡未激活等原因;二是参保人在异地住院前,在其他医疗机构存在尚未结算的医保费用信息。

关联服务

一、适用对象

异地长期居住类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退休异地定居且户籍迁入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异地居住生活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单位派驻异地工作 

临时外出就医类

异地转诊人员:本地医疗条件有限,经转诊资质医院建议转外埠 

其他临时外出:出差、旅游、探亲等;急诊抢救视同已备案 

二、业务流程(先备案→选定点→持卡码就医)

1. 备案申请:线上(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鄂汇办、湖北医保小程序)或线下(医保经办窗口、便民服务中心)提交,承诺制简化材料 。

2. 审核办结:身份核验通过后即时办结,长期类备案一次生效,临时类设有效期 。

3. 直接结算:备案后在就医地异地联网定点机构,凭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结算,仅付个人自付部分 。

4. 未备案后果:无法直接结算,需全额垫付后回参保地手工报销,报销比例可能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