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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申报乡村兽医,有些什条件?有什么职责?

来源:恩施州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5-06-17 17:00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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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一是取得中等以上兽医、畜牧(畜牧兽医)、中兽医(民族兽医)或水产养殖专业学历的;二是取得中级以上动物疫病防治员、水生动物病害防治员职业技能鉴定证书的;三是在乡村从事动物诊疗服务连续5年以上的;四是经县级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培训合格的。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可向县级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申请乡村兽医备案,成为乡村兽医。

职责:一是乡村兽医只能在本乡镇从事动物诊疗服务活动,不得在城区从业。二是乡村兽医在乡村从事动物诊疗服务活动的,应当有固定的从业场所和必要的兽医器械。三是乡村兽医应当按照《兽药管理条例》和农业部的规定使用兽药,并如实记录用药情况。四是乡村兽医在动物诊疗服务活动中发现动物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立即报告,并采取隔离等控制措施,防止动物疫情扩散。乡村兽医在动物诊疗服务活动中发现动物患有或者疑似患有国家规定应当扑杀的疫病时,不得擅自进行治疗。五是发生突发动物疫情时,乡村兽医应当参加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组织的预防、控制和扑灭工作,不得拒绝和阻碍。

责任编辑:刘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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