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农户为单位,在农户土地二轮延包面积基础上确权的实测面积,作为农户申报补贴资金的依据。
以下情形不得享受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有关规定,不属于农村集体耕地的滩涂、行(蓄)洪区、湖垸、河道等已经围垦、种植作物的土地;
(2)国家已颁发林权证的林地和已享受退耕还林(草)补贴的土地;
(3)作为畜牧养殖场占用的耕地;
(4)成片耕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
(5)非农业征(占)用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
(6)经县级人民政府认定,长年抛荒的耕地;
(7)经县级人民政府认定,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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