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享受省、恩施州、恩施州高新区对入孵企业在产品、项目、人才等方面相关政策资金扶持。
(2)享受恩施州、恩施州高新区科技创新优惠政策。
(3)入孵企业享受两年免房租优惠。若延长孵化,第三年房租减半征收。
(4)享受优先推荐申报各类政府补贴、奖励资金及优先获得各类创新、创业及实习、实训项目资金支持。
(5)凡符合入孵条件的,为创新创业提供服务的金融、科技服务平台和服务机构,减半收取房租。对服务业绩显著的平台、机构,可以实行免房租。
(6)在孵企业根据成长情况,列为培优企业、开发新产品、取得发明专利的及实施重大成果转化项目的创新型小微企业,可优先使用种子基金和天使投资基金等扶持。
(7)在合同期内或已完成孵化的项目,可优先申报州级科技项目计划,享受专项资金资助,择优推荐省级、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和高新技术企业。
(8)在合同期内或已完成孵化的项目,根据企业意愿,高新区可优先安排进入加速器、在园区内租用标准厂房或建厂,已交房租可全部退还。
具体参照《恩施州科技企业孵化器暂行管理办法》执行,该《管理办法》可在恩施高新区管委会官网查询。
相关文件: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