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谁发证谁补证的原则,向原认定机构申请补发或换发。申请补发或换发教师资格证书,须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并贴上2寸登记照;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或《教师资格过渡申请表》复印件一份,档案管理部门签署复印属实字样并加盖公章;
3、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申请人1寸白底彩色免冠登记照1张(用于办证),需和《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上的照片同底。
因损毁不能使用者,申请证书换发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需将损毁证书收回,归档备案。
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表,须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教师资格证复印件一份;
3、填写2019年新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并贴上1寸登记照片。
申请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须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或《教师资格过渡申请表》复印件一份,档案管理部门签署复印属实字样并加盖公章;
4、填写《教师资格证信息更正备案表》(见附件3)一式两份,并贴上1寸登记照片。
相关文件: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