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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信息更正等相关要求是什么?

来源:恩施州教育局 发布日期:2022-11-02 16:36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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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谁发证谁补证的原则,向原认定机构申请补发或换发。申请补发或换发教师资格证书,须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并贴上2寸登记照;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或《教师资格过渡申请表》复印件一份,档案管理部门签署复印属实字样并加盖公章;

3、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申请人1寸白底彩色免冠登记照1张(用于办证),需和《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上的照片同底。

因损毁不能使用者,申请证书换发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需将损毁证书收回,归档备案。

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表,须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教师资格证复印件一份;

3、填写2019年新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并贴上1寸登记照片。

申请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须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或《教师资格过渡申请表》复印件一份,档案管理部门签署复印属实字样并加盖公章;

4、填写《教师资格证信息更正备案表》(见附件3)一式两份,并贴上1寸登记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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