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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服务机构如何入库?

来源: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科学技术局 发布日期:2025-05-20 15:23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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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机构入库分为直接入库和审核入库两种方式。直接入库的服务机构自动获得服务机构资格,在服务平台备案后对外开展相关科技创新服务;审核入库的服务机构采取自愿申请、择优选定的原则,经审核获得服务机构资格后对外开展相关科技创新服务。

直接入库的单位包括国家实验室、全国重点实验室、湖北实验室、中央在鄂各高校及科研院所、市州级及以上公办高校及事业单位性质的科研院所。审核入库的单位需要在线提交申报材料,应当具备与服务内容相对应的资质:1)开展工业产品研发、工艺设计与服务、集成电路设计、新技术委托开发、中试及工程化开发服务等研发服务的,应是拥有市州级及以上认证的重点实验室等平台的机构、省级新型研发机构或者省级及以上行业协会、学会等组织的成员单位。(2)开展计算服务的,应当具备中国工信部颁发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及IDC/ISP等;或是国家、省、市布局的超算中心。(3)开展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服务的,应是已加盟到省级及以上科研设施与仪器共享服务平台的服务机构。(4)开展检验检测服务的,应具有CMA、CNAS等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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