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人能否申报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通过依托单位实施,不受理无依托单位的个人申请。关于申请注册为依托单位的条件,可详见《湖北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第九条。
2.怎样申报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省科技厅发布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通知后,符合申请条件的个人,可根据通知信息登录系统,按照所属项目类型填报项目申报书,经依托单位审核后推荐申报。
3.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有何申报限项规定?
申请人作为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请1项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同一人员申请(含牵头和参与)和正在承担(含牵头和参与)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合计不得超过3项。其他限项规定详见当年申报通知。
4.已提交验收申请但还未验收的项目是否计入限项要求?
承担在研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未结题验收的项目负责人,不可再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新项目。截至当年申报通知发布前已提交验收报告尚待实施验收的项目暂不在限项范围内,若后续验收不通过,新申请项目将予以终止。
5.申请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需要与合作单位签订合作协议吗?有模板吗?
依托单位可与不超过2家合作单位联合申报省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应与合作单位签订合作申报协议,并加盖合作各方单位公章后作为附件上传申报系统。具体要求详见当年申报通知和联合基金项目指南。合作申报协议模板可在申报系统中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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