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对象
男女双方或一方是恩施州内地居民,部队驻地、入伍前常住户口所在地或另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恩施州域内的现役军人。
二、预约途径
1.鄂汇办APP。
2.全州任一婚姻登记机关。
三、资料要求
l.需提供男女双方有效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
2.军人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军人证件原件和部队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原件。
四、注意事项
l.通过鄂汇办APP预约的,须提前两个工作日(“湖北省婚姻登记系统”设置)。
2.男女双方户口簿和身份证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应先到公安部门更正;证件丢失或超过有效期的,应先到公安部门补办证件。
3.当事人结婚登记档案查找不到的,当事人应当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婚姻关系,婚姻登记机关经过严格审查,确认当事人存在婚姻关系的,可以为其补发结婚证。
4.预约提交成功后,收到婚姻登记机关审核通过的短信即表示预约成功,也可通过网上查询或致电婚姻登记机关查询预约结果。若预约失败,可再次预约。
5.预约计划由各地婚姻登记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制定。详情可电询相关婚姻登记机关。
6.预约遇到问题的,请直接联系婚姻登记机关。
7.预约成功后,申请办理结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应当携带有关证件(原件)、相关材料、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在预约时间内,亲自到预约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补发结婚证。
8.当事人因故不能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发结婚证的,有档案可查且档案信息与身份信息一致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委托办理应当提交当事人的户口簿、有效身份证和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办理婚姻登记的时间及承办机关、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人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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