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是否必须设立董事会?

来源: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5-05-15 10:33 作者:
字体:

根据2024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规模较小或者股东人数较少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董事会,设一名董事,行政本法规定的董事会的职权。该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责任编辑:

相关文件: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