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疫情防控组印发《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公众佩戴口罩指引(2023年4月版)》,“乘坐飞机、火车、长途车、轮船、地铁、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时”属于“建议佩戴口罩”的情形或场景之一。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和疑似感染者建议佩戴N95或KN95颗粒物防护口罩或以上级别的口罩(无呼吸阀),其他人员建议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除以上情形或场景外,个人可根据自身健康状况和需求自主选择是否佩戴口罩。
心肺功能障碍人员应在医生指导下佩戴口罩。
本口罩指引将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动态优化调整。各地各部门可根据本地和行业实际,参照本口罩指引制定本地和本行业的口罩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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