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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恩施州人工耳蜗植入术及耗材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2026年6月1日起正式执行

来源:医药服务管理科 发布日期:2026-05-26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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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声鸟鸣、一句“爸爸妈妈”,对有听障人士的家庭来说曾是可望而不可即的奢望。为切实减轻恩施州听障患者医疗负担,让更多重度耳聋患者重获“有声世界”,根据《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调整管理办法》(鄂医保发〔2024〕39号)及国家人工耳蜗集中带量采购政策,“电子耳蜗植入术”及医用耗材“人工耳蜗”将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自2026年6月1日起正式执行!


一、哪些人能享受这项医保待遇?

凡恩施州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经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专业评估,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确诊为双侧重度或极重度感音神经性耳聋;

佩戴助听器或其他助听装置无法改善听力和言语理解力;

符合人工耳蜗植入手术适应症,且无手术禁忌症。


二、医保报销包括哪些项目?

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的具体内容包括:

医疗服务项目:“电子耳蜗植入术”(医保统一编码:003305020200000-330502020);

医用耗材:人工耳蜗植入体、人工耳蜗声音处理器(直接用于手术)。

以上均按乙类诊疗项目/耗材管理,个人需先自付20%,剩余部分按我州基本医保相关政策报销。

特别提醒:双侧电子耳蜗植入术及双侧人工耳蜗耗材的医保支付,仅限7周岁(含)以下儿童患者。


三、医保按什么标准支付?

使用国家集采中选产品的,以集采中选价作为医保支付标准;

使用非中选产品且价格≤同类最高中选价的,按实际价格作为支付标准;

使用非中选产品且价格>同类最高中选价的,以最高中选价为支付标准,超出部分由患者自付。

医保支付标准将根据国家集采价格变化实行动态调整。


四、患者如何办理及注意事项?

1.先评估:携带既往病历、听力检查报告等到具备资质的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耳鼻喉科或听力中心进行术前评估与确诊。

2.选产品:就医时建议优先选用集采中选产品,报销更划算、自付更少。

3.持卡就医:在定点医疗机构联网结算,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直接结算,只需支付个人应承担部分。

4.早干预:特别提醒家长朋友——语前聋儿童越早植入人工耳蜗(尤其7岁前语言发育黄金期),听觉和语言康复效果越好!


五、如何加强协同保障?

医保部门:加强与残联、卫健部门协作,做好对象认定、政策衔接和信息共享;

定点医疗机构:及时维护信息系统,规范使用统一项目及耗材编码,严格掌握手术适应症,优先使用集采中选产品,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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