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MB1626291/2026-11033 | 主题分类 | 工商 |
|---|---|---|---|
| 发文单位 | 恩施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 发文字号 | 无 |
| 发文日期 | 2025年05月06日 | 效力状态 | 有效 |
各县市市场监管局: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监管,规范医疗机构价格行为,维护患者合法权益,我局研究制定了《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执法指引》,现印发给你们,供你们在工作中参考。
恩施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6日
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执法指引
一、检查组织实施
(一)调查对象选取
联系同级卫生健康部门提供辖区医疗机构的基本信息,包括医疗机构名称、等级、地址、联系人等。同时联系医保部门提供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政策。对近3年来12315投诉举报及信访、巡视巡察反馈问题、审计移交线索进行梳理分析,优先选择有问题线索的医疗机构进行检查。
(二)现场调查组织
检查组一般由2至3人组成,组长负责全面工作,与医疗机构负责人进行沟通协调,了解其基本情况和业务收入,根据业务、收费基本情况,指导组员对可能存在的涉嫌违规问题进行调查取证,2人配合完成调查询问工作。
检查组要做好检查前的业务培训和情景模拟。
(三)调查实施步骤
1.进点前的准备。多方搜集投诉举报线索,综合各方面信息,提前做出预判,明确任务分工和取证重点。
2.开展现场检查。按照程序要求出示执法证件和检查文书,说明来意,请医疗机构负责人介绍基本情况和收费情况。然后组长进行任务分工,各负其责,组员之间加强沟通联系,形成合力。
3.调查取证工作。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证据提取和固定,可以采取拍照打印、调取复印收费清单和结算发票等多种方式方法固定有关证据,形成完整闭环,作出更加精准的判断。
4.反馈检查情况。经过综合调查及分析研判形成的初步调查结论,要与被查单位进行交流沟通,充分听取其意见,并在调查报告中载明,并要求被查单位对涉嫌违规问题提供书面情况说明。
(四)重点调查内容
1.价格公示情况。医疗机构是否在本机构门户网站、收费窗口、计费科室等的醒目位置,通过电子触摸屏、电子显示屏、公示栏、公示牌、价目本、自助查询设备等载体进行价格公示。
2.价格及收费现状。二级及以上医院每个临床科室随机抽取至少10份出院患者交费清单、乡镇卫生院随机抽取至少50份出院患者清单,与医保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比对,检查实际收费标准是否超过规定收费标准,是否自立收费项目、自定收费标准,药品及耗材是否实行零差率销售。
民办医疗机构是否存在价格欺诈、强制或变相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行为。
(五)提供材料清单
1.医疗机构配合检查工作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公立医疗机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民办医疗机构《营业执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出院患者交费清单、病历、医嘱、结算发票;
4.药品和耗材进货票据及出入库明细;
5.营业场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收费公示照片或截图;
6.检查过程中其他所需资料随时调阅。
二、涉嫌违规行为
(一)未按规定明码标价
1.未在显著位置公示医疗服务项目名称、项目内涵、计价单位、价格等信息;
2.未在显著位置公示药品的品名、剂型、规格、计价单位、销售价格等有关信息。
(二)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表现形式:
1.超标准收取床位费或病房内物品设施未达标情况下各类床位对应基准价格未核减;
2.随床位费收取的护理费、诊查费、空调降温费、取暖费、医疗废物处置费等未按要求实行“计入不计出”(即入院当天计费,出院当天不能计费);
3.超标准收取红外线治疗、低频脉冲电治疗、皮下注射、留置导尿费;
4.超标准收取铜测定(微量元素测定)、锌测定(微量元素测定)、血清肌酸激酶-MB同工酶活性测定(金标法)、β2微球蛋白测定、血浆D-二聚体测定(免疫学法)、血清肌酸激酶-MB同工酶活性测定(干化学法<标点符号)缺少成对>费;
5.药品和耗材违规加价,未严格执行零差率销售规定;中药饮片(包括中草药)的加价率超过25%。
6.自立项目、自定标准收费。
(三)强制或变相强制提供服务并收取费用
主要表现在收费清单中出现某种费用但病历中未发现对应的医嘱。
(四)不按规定提供服务而收取费用
主要表现在收费清单和病历医嘱中有某项检查或检验费用但未出具对应的检查或检验报告。
三、主要执法依据及价格政策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湖北省价格条例》
(二)《湖北省公立医疗机构病床床位价格管理办法》(鄂价农医〔2015〕169号)
(三)州医疗保障局州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恩施州综合改革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项目指导价格(2019版)的通知》(恩施州医保发〔2019〕29号)
(四)州医保局州卫健委关于转发省医保局省卫健委印发《湖北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及医保支付目录(2023版)的通知》(恩施州医保发〔2024〕17号)
(五)州医疗保障局州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般诊疗费标准和医保支付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恩施州医保发〔2019〕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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