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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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767444790/2026-16218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恩施州商务局 发文字号 恩州商发〔2026〕3号
发文日期 2026年06月22日 效力状态 有效

州商务局等8部门关于印发 《2026年恩施州家电以旧换新和数码智能产品购新活动细则》的通知

发文单位:恩施州商务局 发布日期:2026-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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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商务、发展和改革、公安、财政、市场监督管理、税务、邮政、供销主管部门:

根据《省商务厅关于加快推进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和数码智能产品购新补贴工作通知》(鄂商务函〔2026〕7号)、《省商务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2026年湖北省家电以旧换新和数码智能产品购新补贴工作方案〉的通知》(鄂商务发〔2026〕8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州实际,州商务局会同州发改委、州公安局、州财政局、州市场监管局、州税务局、州邮政管理局、州供销社联合制订了《2026年恩施州家电以旧换新和数码智能产品购新活动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恩施州商务局               恩施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恩施州公安局                   恩施州财政局

恩施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恩施州税务局

恩施州邮政管理局           恩施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6年恩施州家电以旧换新和数码智能产品购新活动细则

一、资金来源

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和数码智能产品购新活动所需资金按照9:1的原则实行央地共担,地方配套部分待省级明确配套比例后另行安排,若涉及恩施州配套部分,由各县市、恩施高新区财政承担,并按要求及时将地方配套资金划转至州商务局账户。

二、实施时间和原则

2026年1月15日至12月31日,具体结束时间以州商务局公告为准。按照“总额控制、逐月安排、均衡使用”原则,根据省级分配资金额度,合理安排月度资金配额,确保活动平稳线性开展,资金用完活动即止。

恩施州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和数码智能产品购新活动通过线下实体核销,鼓励线下门店打造多元化消费场景,提供优质服务供给,激发实体零售潜力,增强周边消费带动作用。

三、补贴范围和标准

(一)家电产品。个人消费者在参与商家购买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等6类家电中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按产品扣除各环节优惠后最终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1500元,电脑产品需现场完成激活。

(二)数码和智能产品。个人消费者在参与商家购买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4类产品(单件销售价格不超过6000元),按产品扣除各环节优惠后最终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500元,数码和智能产品的4类产品均需现场完成激活。

2025年已享受家电和数码产品以旧换新补贴的个人消费者,2026年购买同类产品可继续享受补贴。

四、消费者和商户参与流程

(一)商户报名参与。商户报名参与活动需通过网站:https://shop.hbhf.site/进入湖北省2026年以旧换新活动报名系统,真实、规范提交报名资料,经州县两级商务部门审核公示、银联服务团队校对一致后,安装活动结算设备。

(二)实名认证领券。个人消费者搜索进入微信小程序“湖北省以旧换新公共服务平台”,完成个人信息填报和实名认证后进入“2026湖北以旧换新补贴专区”,点击“国补领取”选择“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必须准确填写送货地址,按需领取对应品类补贴券(领券和核券时间为每天9:00-22:00),领取后的补贴券仅当天有效,过期作废。

(三)支付立享补贴。消费者到参与活动商户购买补贴产品直接享受支付立减,须每件商品单独支付结算。商户应按每件商品单独开具销售发票,发票抬头应为消费者实名认证领券所用姓名和身份证号,开票金额应为“消费者实际支付金额+政府补贴金额”,并按要求在发票备注栏准确完整填写该订单相关信息。

(四)及时上传资料。参与商户需在省级审核平台通过上传订单审核资料的方式提出订单审核和补贴结算申请。参与商户应在产品交付安装后30天内按要求及时上传订单审核资料,不得无故停止、延期、采用离线数据包上传或间歇性大量上传,参与商户应确保上传审核资料的准确性、连续性、规律性。鼓励商户自愿接入活动专用结算设备的支付即开票功能,提高发票开具效率和准确性。

五、参与商户基本条件及要求

(一)依法注册登记、经营实力较强、有良好经营管理经验,主营家电、手机等产品零售业务的线下实体商户。

(二)商户参与活动前必须充分了解活动规则和审核标准,准确评估参与活动可能导致的各类经营风险。自愿签订承诺书,承诺参与活动期间严格遵守活动规则,参与商户有违规、传播不实信息、不按统筹安排有序开展以旧换新活动的,将被清退出参与商户名单并由商户自行承担相关责任和损失。

(三)具备一定垫资补贴的能力,接受对订单交易真实性审核,同意政府部门根据资金到位情况和订单审核进度适时对审核通过订单开展补贴拨付的方式。

(四)具备学习活动规则、积极查收通知、学习审核标准、整理提交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小票、产品SN码、发票、物流信息、签收凭证、带水印的安装照片等)的能力,自愿承担因订单资料错误或不全等问题导致商户垫资补贴无法收回的损失。

(五)具有规范的出入库管理机制,具备开具数电发票的能力,能提供活动相关的进货、销售、配送等台账资料。

(六)需获取品牌授权书,需确保所销售的产品均通过正规渠道进货,SN码在品牌方可追溯。

(七)具备良好服务能力,需为消费者提供可视化、便捷化的指引服务和售后保障,要有配送、安装、维保等服务。

(八)未被各级有关部门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不在实施失信惩戒处罚期间。2023年以来参与各级政府促消费活动和以旧换新活动无违法违规记录。

(九)诚信、规范经营,对所提供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公平交易,严禁先涨价后补贴、以次充好、虚假交易、退货不退补等行为,不接受补刷、预存或充值(未完成送货安装的订单不得提交审核资料,未完成送货安装闭环就提交资料导致SN码重复等情况的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活动资格)。

在满足上述要求前提下,各县市可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细化活动参与商户要求。

六、实施步骤

(一)征选参与商户。活动参与商户需通过湖北省2026年报名系统提交报名资料,由商户所在县市初审、州商务局终审并在官网公示。银联服务团队根据公示名单进行商户信息一致性校对,校对一致即可开展报名商户入网、安装结算设备参与活动。

(二)活动商品目录。本次活动的补贴商品目录由各生产厂家录入,经湖北省家电行业协会审核,以省级公共服务平台商品库为准,且同步至商户的活动结算设备。参与商户要注意两类情况:一是非1级能效或水效的产品即使被录入商品库也不能参加活动;二是产品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商品库备案价格。

(三)省级平台服务。省级公共服务平台按商务部门要求统一开展资格校验和补贴投放,汇总反馈平台前一日和阶段性领券、核销等相关数据。为参与商户提供支付渠道及信息系统技术支撑与服务。

(四)活动订单审核。由州商务局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活动订单开展全覆盖审核并出具审核报告。适时开展阶段性清算和申诉订单复核工作,劝退资料提交不及时、订单审核通过率低的商户,以免商户因缺乏活动组织能力产生更大损失。

(五)补贴资金拨付。中央、省级资金正式下达后,州财政局根据州商务局的资金申请,及时将上级资金拨付至州商务局。州商务局分批次在官网公示拟拨付补贴商户及金额(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州商务局将资金兑付至商户。

(六)活动核查暗访。各县市商务部门要适时组织开展活动暗访核查,督导商户规范参加活动,强化阶段审核结果运用,对存在违规违法行为的商户,要取消其活动参与资格,情节严重的要会同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强化责任分工

(一)州商务局负责统筹全州活动实施,牵头制定实施细则、开展商户报名复审、制定订单审核标准、组织参与商户培训、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订单全覆盖审核、向参与商户拨付补贴资金、组织资金清算等工作;各县市商务部门负责牵头属地活动实施(恩施高新区辖区的活动由恩施市统一组织实施),组织商户报名和资格初审、组织阶段性清算和申诉复核、活动规范性暗访和核查、处理投诉和矛盾化解等工作,配合开展2024至2026年以旧换新活动综合清算,会同相关部门积极追回以往年度预拨金额大于审核通过金额的资金。

(二)州财政局负责及时拨付资金,会同州商务局做好资金清算和绩效评价工作;各县市及恩施高新区财政部门负责做好各地资金配套工作。

(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加强产品质量和价格监管,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以次充好、以旧充新、价格欺诈等不法经营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配合开展消费品以旧换新监督检查等工作。

(四)公安部门负责依法打击活动中骗补套补等违法犯罪行为,配合开展消费品以旧换新监督检查等工作。

(五)税务、邮政、供销等部门按职责配合做好补贴商品发票核验、物流信息核查、旧家电回收等工作。

八、加强宣传引导

各县市要广泛开展政策宣传,丰富促消费活动形式,提高政策知晓度和覆盖面。依托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官方网站等平台和窗口,畅通反映问题与投诉举报渠道,及时核查并回应社会关切,做好补贴政策答疑和违法违规行为查处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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