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建造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什么资料?

来源: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中心 发布日期:2023-08-23 17:05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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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提供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本人银行卡、结婚证,在恩施州境外户籍地建房的,需提供购房地户籍资料(户口本);宜荆荆恩城市群内建房的,不需提供户籍资料(户口本)。国有土地上建造住房,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集体土地上建造自住住房,提供乡镇政府部门批准手续。建房相关资料自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准手续之日起1年以内(以最后1个行政审批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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