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翻建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什么资料?

来源: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中心 发布日期:2023-11-08 09:30 作者:
字体:

答:提供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本人银行卡、婚姻状况资料,在恩施州境外户籍地建房的,需提供购房地户籍资料(户口本);宜荆荆恩城市群内建房的,不需提供户籍资料(户口本)。国有土地上翻建住房,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集体土地上翻建住房,提供乡镇政府部门批准手续。翻建自住住房相关资料自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准手续之日起1年以内(以最后1个行政审批时间为准)。


责任编辑:

相关文件: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