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商转公贷款业务申请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答:目前商转公贷款业务只针对恩施州内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不含灵活就业人员和州外异地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的首套房(之前在恩施州内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求。具体除应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基本条件外,商贷必须为州内购买的自住住房,所购住房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商贷已还款一年(含)以上。采取“先清后贷”模式的,商贷提前结清与转贷申请的间隔时间不能超过3个月。采取“带押转贷”模式的,原商业贷款银行必须是与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合作的银行。
问:商转公贷款有哪几种业务办理模式?
答:两种。一是带押转贷,就是“直转”模式,若借款人原商贷银行在商转公业务合作银行范围内的,无须借款人自筹资金提前结清原商业贷款,由公积金中心办理顺位抵押贷款,贷款资金转入原商贷银行指定的监管账户结清商贷。第二种是先清后贷,也就是“先还”模式,借款人向原商业贷款银行预约申请提前结清商贷,借款人自筹资金提前结清原商贷,提前结清后3个月内,可申请商转公贷款,贷款资金直接转入借款人银行账户。
问:商转公贷款的具体贷款额度是多少?
答:不超过恩施州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多子女提额、大学生兜底等支持政策同样适用),不超过所购房屋总价的70%,不超过商业银行购房贷款剩余本金(提前结清本金)减去提前结清时提取的住房公积金金额,不超过按照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缴存时间和缴交比例综合确定的贷款额度,同时申请贷款的首月还款本息合计不超过家庭月收入的50%。
问:商转公贷款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答:申请人在申请办理“商转公”贷款业务时,需要提供:
(1)个人材料:身份证、婚姻材料、征信报告;
(2)购房贷款材料:购房合同(或全额增值税发票、契税完税凭证)、不动产权证书、商业银行借款合同、商业银行贷款提前结清凭证(或商业银行出具的《关于同意借款人提前结清贷款的函》和还款计划)。
问:申请商转公业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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