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热点问题答疑】

商转公贷款业务专题二

来源: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中心 发布日期:2024-11-13 14:41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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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商转公提前偿还银行贷款要获得银行的同意吗?

答:借款人在申请商贷时,与商业银行签订了借款担保合同,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和市场规则,要提前结清商贷,须征得商业银行同意。目前,公积金中心已与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邮政银行、汉口银行、湖北银行、恩施农商行开展商转公贷款业务合作,签订了业务合作协议,但借款人要申请商转公贷款也须向银行申请。

问:商转公贷款资金拨付到哪里?

答:带押转贷的贷款资金转入商业银行指定的资金监管账户,直付资金结清商贷。先清后贷的贷款资金直接转入借款人银行账户。

问:原商贷银行在8家合作银行之外的能否申请商转公业务?

答:借款人原商业贷款银行在8家合作银行之外的,比如村镇银行,可以采取“先清后贷”模式办理商转公业务,由借款人先向原商贷银行预约申请,自筹资金提前结清商贷款并办理原房屋抵押权注销登记后,可向公积金中心申请商转公贷款业务。申请时限为自提前结清商贷之日起三个月内。

问:夫妻双方一方为州内缴存职工,一方为灵活就业人员或者州外缴存职工,可以申请商转公贷款吗?

答:州内缴存职工为主借款人,且夫妻双方都满足商转公首套房贷款条件的,可以申请商转公贷款,配偶公积金可参与贷款额度计算,最高贷款额度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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