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 | 1小时 | 审批 | 2个工作日 | 制证出文 | |
———→ | ———→ | ||||
受理人:县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工作人员 | 审批人: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批股长 | 办理人:县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工作人员 |
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清单
序号 | 材料名称 |
1 | 国有建设用地转让申请表(窗口提供标准文本) |
备注:1.此事项共需3项材料,其中有1项(土地权属资料)可通过内部获取,有1项(身份证明)可通过部门共享获取,申请人只需提供上述1项材料。
2.委托他人申报手续的提供由法定代表人出具的委托书(窗口提供示范文本)。
相关文件: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