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 | 1小时 | 审核 | 6小时 | 审批 | 1小时 | 办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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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人:县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工作人员 | 审核人: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矿管股股长 | 审批人: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审批股股长 | 办理人:县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工作人员 |
申请人需提交的材料清单
序号 | 材料名称 |
1 | 采矿权注销申请登记书(窗口提供标准文本) |
2 | 关闭矿山报告 |
备注:1.委托他人申报手续的提供由法定代表人出具的委托书(窗口提供示范文本)。
2.原采矿权证需收回。
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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