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主要职责 (一)监测、分析全州国民经济运行情况,调节国民经济日常运行;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工作,协调解决日常经济运行中的突出和重大问题,并向州政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有关国民经济、州域经济、中小企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发展规划;参与草拟相关的地方性法规,指导相关的行政执法和减轻企业负担工作。 (三)负责全州煤炭行业管理和监督工作;贯彻实施国家《煤炭法》、《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乡镇煤矿管理条例》、《煤炭经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负责全州煤炭行政执法和监督检查工作,依法办理煤炭生产许可证、煤炭经营许可证;负责拟定全州煤炭产业发展规划、负责新开煤矿和矿井改造项目的立项审批、设计审查及竣工验收工作。贯彻实施国家煤炭产业经济政策,落实各级煤炭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布置检查煤矿安全生产和煤炭经营市场运行情况;参与煤矿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全州煤矿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负责组织、管理全州矿山救护队工作;负责对县(市)煤矿关井闭坑的监督、核查工作;负责州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四)承担全州民爆行业、盐业、家电维修等行业管理、监督职能,负责磷化、医药食品、医药储备、包装业的行政管理工作;负责监控化学品生产许可管理和禁止化学武器履约的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五)履行《电力法》授予的电力监督权和行政执法权;负责全州安全用电、节约用电和计划用电工作;负责制订电力经济技术政策和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州电力体制改革;分解下达全州发电企业年度生产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电网企业和发电企业生产调度工作;负责监督分析电力运行情况,协调处理电力运行和电网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参与制订电力行业发展规划和电价调整工作,依法管理供电营业区域划分工作。 (六)指导、促进中小企业结构调整,指导企业实施名牌产品战略;收集、整理、分析和发布经济信息;指导全州中小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新产品开发和技术开发机构建设,为中小企业提供各类信息、咨询及技术转让和技术成果转化等服务工作,推动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和全州微型电子计算机推广及应用。 (七)制定中小企业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创业辅导体系;指导中小企业人才引进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中小企业的职称评审工作。 (八)指导全州中小企业、乡镇企业改革重组等工作,推进企业管理和制度创新,促进建立和发展中小企业产权及相关要素市场。 (九)研究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的政策措施,引导和推动民间资金和风险投资机构投资中小企业;引导和规范信用担保行业的发展,促进建立和完善信用与担保制度。 (十)监测分析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动态,协调解决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和民营经济统计工作。 (十一)组织指导中小企业开展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指导企业开展招商、引资、引智;组织指导企业开拓市场、举办国内外产品展销活动。 (十二)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联系电话07188222473 (二)人事教育科(监察室),联系电话07188222682 (三)政策法规与综合调研科,联系电话07188222682 (四)经济运行与交通协调科(州治理“三乱”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8247309 (五)科技信息与对外经济合作科,联系电话8222950 (六)县域经济与中小企业科(含乡镇企业科), 联系电话8222072 (七)电力科(州“三电”办),联系电话8222950 (八)煤炭行业管理科,联系电话8222363 (九)民爆与监控化学品生产许可管理科(州民爆办、州禁化武办),联系电话82473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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