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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计划生育委员会

[日期] 2005-12-6
[来源] 恩施网

  州计划生育委员会是州政府主管全州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中央、省有关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组织实施《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国家法律和中央、省有关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结合恩施州的实际,拟订计划生育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和政策,监督、检查有关计划生育法规、政策的贯彻执行,监督查处违反计划生育法规的单位和个人,行使计划生育“一票否决”权。
  (二)深入调查研究,总结推广典型,掌握计划生育动态,进行信息交流和评价,向州委、州人大、州政府报告计划生育工作,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对策和建议。
  (三)编制全州人口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人口计划,负责对县(市)人口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制定、监督实施及考核评估工作。开展人口统计数据的分析研究和人口发展预测工作。
  (四)贯彻落实以宣传教育为主的方针,抓好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实施全民性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教育,会同宣传、新闻、文化等部门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社会舆论宣传。
  (五)依靠科技进步,组织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落实各项避孕节育措施,检查和指导县(市)、乡(镇)服务站建设与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独生子女病残儿及节育手术并发症、后遗症鉴定,协调有关部门做好优生、优育工作。
  (六)协调有关部门制定计划生育综合治理措施,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和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工作。
  (七)编制计划生育事业费和基本建设投资预、决算,编制避孕药具供应计划及监督检查药具的供应与管理,负责对全州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八)指导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组织对乡以上计生干部的培训。
  (九)指导计划生育协会工作。
  (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事机构
  (一)科室名称:办公室(监察室、财务审计科),政策法规科(科技药具科),宣传教育科,规划统计科。
  (二)事业单位名称:计划生育服务站、计划生育药具站、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培训中心、计划生育协会秘书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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