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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州政府办公室                         2007124

 

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彭军

在全州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20071127

 

宜万铁路巴东县高阳寨隧道端口岩石垮塌事故发生后,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决定召开今天这次紧急电视电话会议,主要是通报110月全州安全生产情况和“11.20”特大事故相关情况,分析我州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对今冬明春全州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部署和安排。

一、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首先,我简要通报“11.20”特别重大事故相关情况:1120日上午844,宜万铁路巴东县高阳寨隧道端口发生岩石垮塌事故,造成1人受伤,1人死亡, 2人被埋压。1121日晚910,州政府接报,一辆从上海开往利川的鄂Q20684客车失踪,到1122日凌晨400,在抢险搜救现场发生失踪客车、1123日凌晨300失踪客车被全部清理完毕,这起事故已造成32人死亡,酿成特别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这是我州近十年来死亡人数最多的一起特别重大事故。

11.20”事故发生后,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中央政治局常委周永康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省委书记、省长罗清泉等省委省政府领导分别作出重要批示,国家安监总局副局长王德学、铁道部副部长卢春房、省政府副省长任世茂等部、省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迅速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指导事故抢险搜救与善后工作;州委书记肖旭明和在外学习的周先旺州长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领导的批示,尽全力开展抢险搜寻工作。州委书记肖旭明于1121日连夜带领州委政法委书记曾祥国、州委秘书长瞿赫之、州政府副州长王建民,火速赶往事故现场,召开紧急会议,会同省相关厅局、宜万总指、中铁隧道集团负责人,亲临现场,靠前指挥,亲自部署,抢险搜寻及善后等工作组织严密、科学有序、安全有效,得到了部、省有关领导的充分肯定。目前,事故现场抢险搜寻工作仍在紧张进行,国务院事故调查组已经成立并展开了事故调查,善后、补偿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伤者得到妥善治疗,伤势稳定好转。318国道中断后车辆绕行的道路基本畅通。

截止10月底,全州共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132起,死亡171人(占全年248个控制指标的68.9%),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总起数、死亡总人数都有所下降,煤矿、道路交通、消防火灾等行业和领域安全状况稳定好转,但非煤矿山、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非煤矿山事故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增加8起、6人。截止到1127日,全州建设工程发生事故27起,死亡67人。与去年同期相比,死亡人数增加28人,上升71.8%,已占全年控制指标181.1%,超控制指标30人(全年控制指标37人)。在建设工程事故中,重点建设工程事故所占比例较大,发生事故12起,死亡52人,死亡人数占全州建设工程事故死亡总人数77.6%。其中:宜万铁路发生事故6起,死亡46人;沪蓉西高速公路发生事故3起,死亡3人;水电建设工程发生事故2起,死亡2人;其他重点建设工程事故1起,死亡1人。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得出结论:我州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突出表现是:事故总量较大,零星事故不断,且在一定领域集中多发,尤以北四县更为突出。

二、突出重点,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

今年以来,按照国家、省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我州广泛开展了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初见成效。截止10月底,全州有2933个企业和单位开展了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改,共查出隐患6185条,自改隐患5694条,整改率达92%;取缔非法建设、生产经营单位249个。目前,我州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已进入“回头看”阶段。各县(市)、各部门要深刻吸取“11.20”事故教训,进一步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巩固前阶段专项整治工作成果。

一是要认真开展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回头看”工作。各县(市)、各部门要继续深入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前阶段查出的隐患要按照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的要求逐条进行销号。对督查中发现隐患排查整改不认真、不细致、不彻底、留有死角的生产经营单位或企业,要责令全面补课,防止走过场。对目前尚未整改或正在整改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实行政府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到位。对目前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重大安全隐患,县(市)政府、相关部门要制定科学严密的监控防范措施,落实监控责任,严防隐患造成事故,同时,要及时上报州安委会备案并向社会予以公告。各县(市)、各部门要进一步规范重大隐患和重大危险源管理工作,积极推广利用系统软件管理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逐步建立完善重大事故隐患信息、重大危险源信息数据库。

二是突出工作重点,迅速组织开展重点建设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复查工作。沪蓉西高速公路总指、宜万铁路总指、州直相关部门、各县(市)政府要迅速成立工作专班和组织技术力量,对本行业、本辖区在建重点建设工程安全施工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隐患整改复查,发现问题和隐患立即整改。安全隐患整改复查要将大型土石方开挖及填筑工程、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滑坡和高边坡处理工程、大型挡土墙工程、围堰工程、地质条件复杂的桥梁、隧道施工、高空作业等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作为重点。各级各部门要督促建设单位加强对工程相关参建单位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管理;要督促设计单位从工程结构、材料、地质、水文等方面进一步复核工程结构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督促施工单位对施工组织设计和重要环节的施工方案进行复查,对施工现场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复查;督促监理单位对关键工序、关键部位的监理情况进行复查。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隐患整改复查情况要及时报所在县(市)行业主管部门和安监部门备案。

三是强化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州政府116日已下发了《关于做好全州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恩施州政办电[2007]150号),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该文件明确的职责分工及相关要求抓好整改、督查和落实,确保我州重大基础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三、落实措施,切实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

(一)加强领导,及早部署

今冬明春是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和重点时段。各级各部门和相关企业要迅速行动,及早部署,县(市)政府、部门、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加强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及时掌握本行业、本辖区、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动态,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层层落实责任制。各地、各部门对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安排,要结合实际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工作措施要具体并有操作性和针对性。要做好应急救援各项工作,对各种突发事件要妥善处理并及时上报。要明确和细化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职责,确保各项工作的开展有检查、有督办,不流于形式,确保我州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认真抓好八方面的工作

1、抓好重点建设工程的安全监管。一是进一步落实部门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国资委、发改、建设、交通、水利、电力、安监等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所属行业、属地重点建设工程的安全监管,督促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责任方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三同时”审查程序,减少和杜绝违法违规行为。对中央、省在州重点建设施工企业的安全监管,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4]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央在鄂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要求,按照分级、属地原则,由各相关部门负责日常安全监管工作。对其他建设施工项目,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确定部门监管责任,坚决杜绝“只审批、不监管”的情况。各县(市)政府要进一步细化和明确各相关部门的安全监管职责,确保监管不留空当和死角;二是强化建设工程施工企业日常安全监督检查。要加强源头管理,严格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核准)和施工许可管理,加强对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监管,加大对建设单位施工中安全措施的审查,严厉查处责任不落实、安全措施不到位、不培训持证就上岗、违法转包、无资质施工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强施工现场的监控,强化日常动态安全监管力度,加强对施工企业施工安全的技术指导,督促工程施工各责任主体单位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强制性技术标准和工程施工规范、规程,严格作业程序和对施工现场的有效监控,配备必要的安全技术人员和必须的安全防护用品及安全检测、观测设备和仪器,加强施工现场机具和危险爆炸物品的管理。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和开展超前地质预报,确保施工安全;要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督促建设、施工单位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信息上报、分级响应、事故救援等工作职责和程序,不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培训和演练,提高作业人员避险、逃灾和自救互救能力。

2、抓好煤矿安全监管。今冬明春,煤炭需求量日益增大,很多煤矿受利益驱动很可能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煤矿安全监管压力凸现。各县(市)、各部门要引起高度重视,在继续做好煤矿整顿关闭和资源整合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同时,要切实加强煤矿生产日常的安全监督检查,督促煤矿企业进一步落实瓦斯治理的各项措施,加强“一通三防”管理,严防事故发生。各县(市)、各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要深入,不能走马观花。对明停暗开、违法违规生产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等行为,要坚决予以打击。要坚决打击非法煤矿生产,防止已关闭煤矿死灰复燃。加大对探矿企业的日常监管,严厉整治以探代采。

3、抓好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我州属山区,冬季气候条件恶劣,雨、雾、雪天气较多,道路交通受到极大影响,行车安全隐患突出。公安、交警部门要以客运车辆、农村“三无”农用车及三轮车为重点,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要加大危险路段整治力度,加强路查、路检力量,严厉查处无证驾驶、非法客运、超速、超载、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交通、运管、安监等部门要加大对客运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消除客运企业安全管理方面的隐患。交通、港航部门要认真做好内河航运、库区和渡口的水上交通安全检查工作,严防“三无”船舶运营。

4、抓好非煤矿山安全整治与监管。各县(市)要以今年全州非煤矿山资源整合工作的开展为契机,加大本辖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条件的安全监管,督促、指导露天采石场实行中深孔爆破技术,督促和指导企业强化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提高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水平。要严厉打击超层越界、“一面墙”开采等违规行为,关闭和淘汰一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露天矿山。要加强井工开采的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对没有实行机械通风的井工开采的非煤矿山要坚决予以停产。要突出非煤矿山重点防控,严防发生透水淹井、排土场或边坡坍塌及炮烟中毒等重特大事故。

5、抓好危险化学品、民爆器材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春节即将来临,安监、公安等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切实加强烟花爆竹生产、运输、销售、储藏、燃放等环节的安全监管,依法取缔各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企业和销售网点。利川市政府要组织安监等相关部门,加大对6家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生产环节的监督检查,严防企业超能力、超定员、超药量违规生产。公安部门要从严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加强对烟花爆竹运输、储存、燃放环节的监管。加强对民爆器材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安全监管,严防危险化学品泄漏和爆炸事故的发生。

6、抓好消防安全监管工作。公安消防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车站、机场、商场、影剧院、歌舞厅、宾馆饭店、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消防设施完好有效。要加强重点火灾隐患单位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督办,加大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改治理力度。教育、卫生等部门要会同消防等部门搞好学校、医院、幼儿园等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等事故隐患。

7、抓好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工作。各县市、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严肃查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从部门安全监管和企业安全生产制度建立、责任落实、现场管理等多个方面深入调查处理每一起事故,严肃追究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对发生一般事故(一次死亡3人以下或重伤10人以下)的事故单位实施行政处罚,罚款不得低于10万元,否则,相关县(市)人民政府不得批复结案。安监、公安、监察等部门要加强部门联合执法,依法严厉打击企业瞒报、谎报事故行为,对瞒报、谎报事故的相关单位及责任人,要一查到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对今年的责任追究情况进行清理,确保责任追究到位。

8、抓好安全生产年度目标考核工作。年初,州人民政府根据省下达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分县(市)、分行业、分部门对指标进行分解落实。12月,州安委会将对各县(市)、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各县(市)、各部门要结合年初与州人民政府签订的责任状,对照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细则,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做好迎接省、州考核组的各项工作。

 

 

发: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

送:州委各部门,恩施军分区,各人民团体。

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州政协办公室,州法院,州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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