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公安部和省公安厅的统一部署,经州公安局交警支队研究,决定从8月20日起至10月31日,在全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以下简称“集中整治”)行动。
8月26日是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启动日和全国统一行动日,州交警支队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精心组织,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举行了形式多样、声势浩大的启动仪式,掀起了集中整治宣传的新高潮。
当日上午,州交警支队、恩施市交警大队在州客运站门检中心举行了声势浩大的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启动仪式。
启动仪式当天,交警支队和恩施市交警大队联合在城区各主要道口、车管所大楼、驾驶人考试场、违法查询处理窗口、客运公司、过街天桥悬挂集中整治标语、口号150条,张贴交通安全宣传挂图20套,在州客运站摆放交通事故现场残骸车展台2台,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2000余份。与此同时,由交警支队和州广播电台联合开办的《道路交通平安行》栏目正式开播。
我州的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就此拉开了帷幕。为让此次行动切实收到实效,此前,州交警支队已制定了详尽的工作方案,为此次行动的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组织领导
州交警支队成立了全州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支队长向海峰任组长,政委覃丕凤任副组长,其他支队领导为成员。负责全州集中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和督导工作。办公室设在秩序科,负责集中整治行动期间各项数据、信息的收集、上报以及总结评比工作。
工作目标
机动车超速、超载、非客运车辆违法载人、无牌无证和报废车上路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安全秩序明显改善,特大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具体要实现“三下降”和“三个不发生”,即: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万车死亡率“三下降”;不发生一次死亡5人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不发生有影响的剧毒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责任事故,不发生严重交通堵塞。
整治重点
这次集中整治,突出以下“四大重点”:
一是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主要是机动车超速、超载、带“病”行驶,驾驶人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疲劳驾驶、违法停车,货车、农用车、拖拉机违法载人,无牌无证和报废车辆上路行驶,以及违法运输剧毒、危险化学品等十大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二是重点车辆及驾驶人:主要是客车、旅游车、校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摩托车等。三是重点线路、路段:318、209国道全线、乡村道路和重点旅游线路。四是重点时段:主要是周末、夜间和凌晨。
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一是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积极争取党委、政府重视和支持,为集中整治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二是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负责指挥、协调本县(市)的集中整治工作。三是层层动员,认真学习领导讲话。要迅速组织召开全体民警动员大会,认真学习刘金国副部长的指示精神、杨钧局长在“8.16”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和王洪宪总队长在全国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电视电话会后的讲话,层层发动,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四是认真研究,周密部署,制定切合本地实际的实施方案。
(二)广泛宣传,大力营造铺天盖地的宣传声势。一是要在8月26日,即:公安部统一部署开展创建“平安畅通高速”暨超速行驶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第二次统一行动日,举行“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启动仪式,邀请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广泛宣传开展集中整治的目的、意义和整治内容,宣传交通安全法律和安全常识,曝光交通违法行为,剖析典型事故案例,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二是在国省道沿线村庄、学校和集镇,张贴标语横幅、制作交通事故车辆残骸展台、发放宣传资料、播放宣传片,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国省道每10km内必须刷写一条以上固定宣传标语;国省道沿线100米以内的村庄必须刷写一条以上固定宣传标语;三是要充分发挥车辆管理、事故处理、违法处理等窗口单位的宣传阵地作用,摆放交通安全宣传展板,张贴交通安全宣传挂图,播放交通安全宣传片;每个窗口单位必须悬挂一条醒目的宣传标语、一块不小于4平方米的宣传展板。四是要派出民警深入学校、村组(社区)、专业运输单位、重点企业,及时将总队制作的给农民、学生、驾驶人“三封信”广泛散发,重点宣讲机动车超速、超载、带“病”行驶,驾驶人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疲劳驾驶、违法停车,货车、农用车、拖拉机违法载人,无牌无证和报废车辆上路行驶,以及违法运输剧毒、危险化学品等十大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教育驾驶人不开超速车、超员车,教育学生和农民群众不乘坐非客运车辆,并积极举报交通违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突出重点,集中开展三次专项行动。一是8月底至9月上旬学校开学时段,以校车为重点,集中力量,组织开展校车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对调查摸底掌握的接送学生车辆进行严格的资质审查,组织交警、派出所民警在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和学校附近及公路沿线、山区危路等重点路段,加强路面巡逻执勤,及时发现和严格查处超速、超员、无证驾驶、非客运车辆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确保校车安全。二是9月中旬至9月底,以摩托车、低速载货车、三轮车、拖拉机违法、无牌无证车辆为重点,集中组织开展摩托车行车秩序和货车、三轮车、拖拉机违法载人专项整治,重点围剿摩托车和货车、三轮车、拖拉机的交通违法行为。三是“十一”黄金周及10月份,以旅游车、长途客车、自驾游车辆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为重点,持续开展客车超员、超速、疲劳驾驶和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无证运输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消除事故隐患,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
(四)下沉警力,充实一线力量。一是大队机关警力要迅速下沉,充实一线,除机关留守必要的人员外,其他都要压到路面上。二是在县乡道路和广大乡村,要发挥好县乡政府和农村基层组织的作用,要发动“队所联勤”、“驻所交警”的力量,积极参与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等工作。三是要用好交通协管员队伍和“治安中心户”,发挥好他们的作用,协助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
(五)加强装备,搞好民警后勤保障。一是要将雷达测速仪、酒精测试仪、摄像机、录音笔等装备全部投入到路面执法上,每台测速设备每天保证工作6小时以上。二是要为民警个人配备必要的执法装备和安全防护装备,提高民警的单兵作战能力,装备不足的,要及时补充,对损坏的,要及时修复或更换,最大限度地避免民警在执勤执法中发生意外。三是各大队除必要的机关用车外,所有的车辆,特别是重点国、省道,高速公路沿线大中队的车辆都要摆到路面上,切实做到路面见警察、见警车、见警灯。四是要把关心爱护民警的措施落实到具体的工作中,合理安排警力,保证民警必要的休息时间,提高一线民警的伙食标准,落实一线民警的执勤补贴,进一步调动民警的积极性,发挥好主力军的作用。
(六)强化督导,落实奖惩。支队抽调专门人员,负责对各县(市)集中整治情况进行检查督导,支队长向海峰负责恩施,政委覃丕凤负责巴东,副支队长曾宪云负责利川,副支队长周华家负责宣恩、建始,张鹤鸣负责咸丰、来凤,胡奇负责鹤峰。集中整治期间,凡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从车辆和驾驶人源头管理、路面勤务落实、建立客运车辆动态管理档案等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责任倒查,对工作不负责任、失职、渎职的,坚决追究有关责任民警和领导的责任。(向宗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