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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州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平产(顺产)实行免费

[日期] 2008-2-18
[来源] 恩施新闻网
 

恩施日报讯(记者黎袁媛)2月13日,州卫生局接到湖北省卫生厅、财政厅下发的《湖北省29个贫困县(市)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平产(顺产)免费工作实施办法》。办法规定:为加大对全省“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和消除新生儿破伤风项目”中29个贫困县(市)孕产妇住院分娩费用补助的力度,从2008年1月1日起,湖北省29个贫困县市实行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平产(顺产)免费。我州8县市全部纳入项目范围。

该项目对在具有执业许可的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的农村孕产妇平产(顺产)实行限价收费,县级医疗保健机构限价500元内,由中央和省级财政补贴300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200元;乡级医疗保健机构限价400元内,由中央和省级财政补贴300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100元,实现孕产妇住院分娩平产(顺产)免费。

另外,对参加新型合作医疗、有医学指征实行剖宫产手术的农村孕产妇,由中央和省级财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共同补助400元;对发生产科并发症或合并症的孕产妇,由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300元,其余费用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住院补助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未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住院分娩农村孕产妇,由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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