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始县按照“分散安置为主,集中安置为辅,有土安置为主,无土安置为辅,自力更生为主,国家扶持为辅”的原则,积极实施“六举助六类”式移民,实现488户搬迁贫困户 “搬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致富”的工作目标。
选择六类移民对象。一是海拔1200米以上的高寒山区和坡耕地占村民小组耕地面积50%以上,村民小组人均耕地在0.7亩以下的恶劣深山区的贫困户。二是边远地区,远离集镇和交通干线,信息闭塞,修路、送电、通水一次性成本过大,中小学生上学不便的自然村组和单家独户。三是生产资料缺乏的库区,即以村民小组为单位,人均耕地在0.5亩以下的库区农户。四是地质灾害频发,在当地已无法继续生存的区域(有发生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潜在危险的地区需专家确认)贫困户。五是贫困村中无房和住危破房的单亲特困母亲家庭。六是革命老区中红军、红军烈士、红军失散人员、二战时期因公牺牲人员家庭及后代家庭特别困难的农户。
推行六种安置措施。一是积极推行梯次搬迁。鼓励搬迁区域内的富裕农户迁往城镇,政府以资金补偿形式(不超过2000元)鼓励其将承包的土地、山林转包给搬迁安置的农户;同时,政府资助贫困户购买外迁户留下的住房。二是坚持因地制宜,多种方式安置,结合各地不同的实际情况,利用现有基地、农庄异地集中安置,结合城镇化建设异地集中安置,发展路边经济带异地集中安置,农户投亲靠友异地分散安置,利用“两有两托户”(有房子、有承包土地,房子托人看、耕地托人种)就近分散安置。三是对地质灾害多发区农户就近集中或分散安置。四是对无房户、茅房户、危房户、住房不挡风避雨户进行就地改造安置。根据省政府的统一规定,对茅房户、土坯房户整修与搬迁户同样对待。五是按照扶贫搬迁与新农村建设、小城镇建设相结合的要求,在扶贫搬迁式移民新村,有关部门认真做好规划,加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六是将搬迁计划数的40%用于2007年、2008年启动的重点贫困村的贫困户搬迁,或者进行住房坏损整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