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日报讯(记者宋文 通讯员黄世平)5月4日,宣恩县召集相关职能部门,就创优经济发展环境进行部署,进一步明确各自的职责和任务。
早在4月22日,宣恩县委、县政府便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实施意见》,就营造环境所涉及的39项工作,分项明确到单位,单位一把手为责任人。
在机制建立方面,该县推行党政领导主抓、优化发展环境领导小组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企业和群众广泛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完善评议评价及考核机制,建立以便民便商为重点,“两提高、两满意”为目标的评价体系,即在全县选定10家企业设立经济发展环境监测点,选聘10名经济发展环境监督员,定期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生产经营者,对优化发展环境情况进行评议和评价。对被评为不合格等次的单位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将按规定给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