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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东出台开发区失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办法

[日期] 2008-7-15
[来源] 恩施新闻网
 

恩施日报讯(通讯员张晓峰、邓中伟)为推进湖北巴东经济开发区(原巴东工业园)健康发展,确保开发区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因征地而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日前,巴东县出台了失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办法。

办法包括,建立失地农民养老生活补助制度。失地农民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从被征地的次月起按月享受养老生活补助直至死亡;建立失地农民未成年人成长扶助制度。征收土地时对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从被征地的次月起按月享受成长扶助补贴至年满16周岁止;落实失地农民再就业优惠政策。开发区内公益性岗位和企业用工适合失地农民的,优先安排失地农民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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