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恩施州委关于公开选拔副县级领导干部的通知》(州文[2008]27号)精神,现就公开选拔副县级领导干部各阶段的具体录取办法提出如下意见。
一、笔试后确定面试对象的办法
1、专家封闭评卷结束后,由登分组工作人员和纪委监督人员,按职位分类从高分到低分登记全部评分结果,并即时将考分情况报告给州委公开选拔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根据考分情况,分别按年轻干部和年轻女干部招考职位数1:5的比例,划定进入面试的分数线。如果年轻干部中进入团州委副书记职位面试人数少于5人时,则对团州委副书记职位实行单独划线。
2、根据州委公开选拔领导小组确定的进入面试的分数线,报领导小组审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如果在面试分数线上有并列成绩的,则分数相同的并列进入面试。
3、调剂。调剂分别在年轻干部类和年轻女干部类进行,不能跨类调剂,凡跨类填报志愿的,可以在领取准考证时改填志愿。报考同一职位的上线人数多于5人的,按报考人分数由高到低确定5名。5名以后的人员,按考生兼报的调剂职位,在尚未取满5名的职位中选定一个职位。调剂职位时,先考虑第一调剂职位,再考虑第二调剂职位,并分别按分数高低顺序进行。如果所报调剂职位仍属于多出的人员,本人自愿服从组织调剂的,由组织根据职位情况、本人条件作调剂。直到补足空缺名额为止。如有报考人不愿调剂职位,放弃参加面试的资格,可从没有上线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面试后确定考察对象的方法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换算成百分制,并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加权计算后得出总分,再按照每个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考察的对象。同时,对考察对象进行公示。
三、考察后确定任职人选的办法
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精神,对进入考察范围的人选,由州委派出考察组,分别到考察对象所在地区或单位具体考察了解他们的政治立场、思想品德、工作能力以及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廉政勤政等德才表现情况。并在其所在单位适当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根据考察情况和拟选拔职位、职数,由州委常委集体讨论决定任用。
恩施州公开选拔副县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年9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