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恩施州人大常委会机关是由恩施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组成的综合性工作整体,具体包括州人大民族宗教任务外事(工作)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农村(工作)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法规研究室,代表选举和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等11个正县级单位。
恩施州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任务外事(工作)委员会
一、在本届人民代表大会召开期间,审议州人大及其常委会交付的有关民族、宗教、侨务、外事方面问题的议案,并提出审议报告;
二、向州人民代表大会提出属于州人民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与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有关的议案;
三、视察民族、宗教、侨务、外事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民族政策的执行情况,对州人大及其常委会职权范围内的问题提出报告;
四、提请州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州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民族、宗教、侨务、外事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情况的报告;
五、开展民族立法工作的调查研究和贯彻实施民族法律法规、民族政策情况和旅游、外事侨务等方面情况的调查研究工作;
六、承办上级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交付的民族、宗教、侨务、外事方面法律法规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
恩施州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一、向州人民代表大会或州人大常委会提出民族自治法规、地方性法规的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和法规草案;
二、根据州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及州人大常委会会议对法规草案提出的审议意见进行修改,向州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州人大常委会会议报告法规草案修改情况、提出审议结果报告和法规草案修改稿、表决稿;
三、审议民族自治法规、地方性法规解释草案并提出表决稿等;
四、承办上级人大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征求意见的修改和反馈工作。
恩施州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
一、向州人民代表大会或州人大常委会提出属于州人民代表大会或州人大常委会职权范围内并与本委员会有关的议案;
二、审议州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州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交付的与本委员会有关的议案,并提出审议报告;
三、审议州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州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交付本委员会的质询案,并将受质询机关对质询案答复的情况向主席团或主任会议报告;
四、参与拟定和审议有关内务司法方面的自治法规议案;
五、审议州人大常委会交付的被认为同宪法、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有关规章、决议和决定,提出审议报告;
六、开展对内务司法对口联系单位的工作监督和联系,组织内务司法对口联系单位向州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适时听取有关专题汇报,必要时,向州人大常委会提出建议或报告;
七、开展对内务司法对口联系单位执法情况的视察和调查,并及时向州人大常委会报告有关情况;
八、承办上级人大常委会交付的有关法律、法规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
九、办理州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和州人大常委会及主任会议交付的其他事项;
十、 接待和处理来信来访。
恩施州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
一、审查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的报告,并向州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提出审查报告。审查计划、预算的部分调整的议案,并向州人大常委会提出审查意见;
二、州人大常委会在听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后,形成的审议意见或决议,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督促政府有关部门将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或者执行决议情况,反馈到州人大常委会,州人大常委会向州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通报并向社会公布。
对决算草案和预算执行情况报告,重点审查下列内容:
1.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2.重点支出的安排和资金到位情况;
3.预算超收入的安排使用情况;
4.部门预算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5.向下级财政转移支付情况;
6.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预算的决议的执行情况;
7.上级财政补助资金的安排使用情况。
三、依法提出属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职权范围内有关财政经济方面的议案;
审议和承办州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州人大常委会交付的有关财政经济方面的议案,并向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常务委员会提出审议或办理结果的报告;
四、承办州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州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交付的有关财政经济方面的质询案,主席团或主任会议决定受质询单位负责人在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会议上答复的,本委员会应就答复的情况向主席团或主任会议提出报告;
五、拟订或审议有关财政经济方面的自治法规草案;承办上级人大常委会交付的有关财政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
六、建议州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州政府及有关部门关于财政经济工作的报告和专题汇报;
七、对本州有关财政经济方面的重大事项,以及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适时进行视察、调查,并向州人大常委会或主任会议提出视察、调查报告;
八、组织或参与调研或检查有关财政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本州单行条例以及上级和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并向常委会提出专题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对法律实施情况的全面评价;法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成因;对改进执法工作的建议;对法律条款需要修改、补充、解释的建议等。如果常委会作出相关审议意见或相关决议交法律实施机关,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应在三个月内,就法律实施机关的整改情况听取汇报,进行跟踪督查,并督促法律实施机关于六个月内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州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和常委会会议。
九、对州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或县市人大常委会作出的财政经济方面的被认定为与宪法、法律、法规、自治条例相抵触的决定、决议、命令、规章,向州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出处理意见的报告;
十、办理和督办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对财政经济方面提出的有关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和协助有关部门处理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
十一、加强与州人大代表的联系,加强与州政府相关工作部门的联系,加强与州内外人大财经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的工作联系;
十二、承办州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交付的其他事项。
恩施州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
一、向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属于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有关农业及农村方面的议案;
二、审议和承办州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交付的有关农业及农村方面的议案;
三、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拟订或审议有关农业方面的单行条例草案;
四、对已公布的有关农业及农村方面的单行条例执行情况和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根据需要,适时提出修改、补充或废止的意见;
五、对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需要讨论、决定本州农业方面的重大事项,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或根据需要提出相应的决定或决议草案;
六、对州人民政府和县(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有关农业及农村方面的不适当决定、决议、命令、指示、规章,向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主任会议提出处理意见的报告;
七、调查和检查有关农业及农村方面的法律、法规、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
八、对全州农业和农村方面的重大事项和人民群众反映强列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向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主任会议提出报告;
九、承办上级人大常委会有关农业方面的法律法规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
十、加强与省人民代表大会农村委员会及有关工作机构的联系,加强与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县(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部门的联系;
十一、承办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主任会议交付的其它事项。
恩施州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
一、拟订属于教科文卫委员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
二、审议有关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人口、体育、广播电视、档案等方面的议案,提出审议报告;
三、审议州人大及其常委会交付的质询案,听取受质询机关的答复,并提出审议报告;
四、审议州人大常委会交付的被认为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有关规章、决议、命令,提出审议报告;
五、为州人大审议、修改本州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人口、体育等有关方面的发展计划,听取和审议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以及为常委会对计划的部分变更,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提请州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州政府关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人口、体育等方面的专项工作报告和委员会的执法检查报告;
七、听取州政府有关部门关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人口、体育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和工作情况汇报,提出意见和建议,必要时报告州人大常委会;
八、拟定或初审需由代表大会通过的关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人口、体育等方面的法规草案;
九、对州人大及其常委会职权范围内与本委员会有关的问题,组织视察,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
十、办理与本委员会有关的州人大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与本委员会有关的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必要时向州人大常委会提出办理或处理结果的报告;
十一、承办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交付的有关法律草案征求意见的事宜;
十二、办理州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交付的其他事项。
恩施州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
一、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全州环境与资源保护、城乡建设为中心,承办州人大及其常委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城乡建设方面的具体事宜,促进本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依法提出属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职权范围内有关环境与资源保护、城乡建设方面的议案(含法规案)。
三、审议和承办州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州人大常委会交付的有关环境与资源保护、城乡建设方面的议案,并向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常务委员会提出审议或办理结果的报告;
四、拟订或审议有关环境与资源、城乡建设保护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提出审议意见,提交常委会一审。
承办上级人大常委会交付的有关环境与资源保护、城乡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
五、承办州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州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交付的有关环境与资源保护、城乡建设方面的质询案,主席团或主任会议决定受质询单位负责人在环资委员会会议上答复的,本委员会应就答复的情况向主席团或主任会议提出报告;
六、建议州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州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关于环境与资源保护、城乡建设工作的报告和专题汇报;
七、对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需要讨论、决定本州环境资源保护、城乡建设方面的重大事项,以及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适时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根据需要提出相应的决定或者决议草案;
八、组织或参与调研、检查环境资源保护、城乡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本州单行条例以及上级和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并向常委会提出专题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全面评价;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成因;对改进执法工作的建议;对法律条款需要修改、补充、解释的建议等。如果常委会作出相关审议意见或相关决议交法律实施机关,环资委应在三个月内,就法律实施机关的整改情况听取汇报、跟踪督查,并督促法律实施机关于六个月内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州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和常委会会议。
九、对州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或县、市人大常委会作出的环境与资源保护、城乡建设方面的被认定为与宪法、法律、法规、自治条例相抵触的决定、决议、命令、规章,向州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出处理意见的报告;
十、办理和督办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对环境与资源保护、城乡建设方面提出的有关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和协助有关部门处理人民代表和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
十一、加强与州人大代表的联系,加强与州人民政府相关工作部门的联系,加强与州内外人大环资与城乡建设委员会的工作联系;
十二、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职责;
十三、承办州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交付的其他事项。
恩施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一、 承办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会务工作,参与人民代表大会会务工作;
二、办理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交办的事项,催办常委会、主任会议交由各专门委员会或常委会各办事机构办理的事项;
三、负责起草常委会文件和重要文稿;
四、负责机关公文收发、机要保密、档案和图书资料管理;
五、负责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
六、负责机关人事政工、政治和业务学习及机关精神文明建设;
七、负责机关事务管理和接待工作;
八、负责接待并办理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
九、负责机关老干部工作;
十、负责机关保卫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十一、协同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各办事机构的工作,参与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进行视察调查和执法检查;
十二、办理上级人大常委会交办的有关工作;
十三、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恩施州人大常委会法规研究室
一、承办立法计划的调研、筛选、初审、征求意见和编制工作;
二、按照上级人大和州委有关文件的规定,积极做好自治法规的备案报送工作;配合民族法制委员会和其他专门委员会做好对自治法规草案的统一审议和初步审议的具体工作;
三、承办上级人大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征求意见的修改和反馈工作;
四、承办法制讲座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知识考试的具体组织工作;
五、为常委会行使职权提供信息、资料,提供决策依据和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接受领导委托、交办的重要工作任务,包括起草重要文件、领导的重要讲话和常委会机关的重要规章制度;
七、积极参与常委会统一组织的工作视察、执法检查和调查研究活动;有计划地围绕常委会综合性的工作主题开展专题调研,对常委会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
八、负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完成上级人大分配的研究课题和组织的研究活动;
九、编辑常委会机关内部刊物,负责有关人大新闻稿件的审查和对外宣传工作。
十、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恩施州人大常委会代表选举和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
一、办理由州人大常委会主持的自治州和湖北省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以及由州人大常委会指导的全州县(市)、乡(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直接选举工作。
二、组织起草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职权范围内与人事任免相关的议案;对提请州人大常委会审议的人事任免议案进行初步审议,提出建议。
三、州人大常委会举行例会,按照会议议题、时间地点,经主任会议同意,邀请若干与会议主要议题有关的代表列席会议,参加审议,发表意见。
四、督促有关部门和组织认真办理州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应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交待。对重要的或需要进一步创造条件解决的问题,督请有关承办单位拿出方案,同代表直接见面办理,必要时,组织代表检查办理落实情况。在一定期限办结并向州人大常委会提出办理结果的报告。
五、接待和处理州人大代表的来信来访,对重要信访件,报请州人大常委会有关领导签署意见,由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负责处理并答复代表。
六、密切同县(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机构的联系,深入了解其代表工作情况及指导县(市)、乡(镇)人大代表工作。总结推广经验,组织推动全州人大代表积极参政议政。
七、根据全国和省人大常委会的安排,组织代表进行视察与调查;同时,与有关单位联系,共同为人大代表履行职务提供必要便利条件。
八、办理全国、省和州人大常委会委托交办的有关事项。
恩施州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
一、协助州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承担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审查预决算、审查预算调整方案、监督预算执行情况等方面的具体工作;
二、协助州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对属于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职权范围内与本工作委员会有关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
三、协助州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承办州人大及其常委会以及上级人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包括本级及所属预算单位)
恩施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法规研究室、纪检组及各个工作委员会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表(见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财政专项支出预算表(分项目)
十、部门专项转移支付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州人大办公室2019年收支预算总体说明
州人大办公室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305.06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22.2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7.89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66.8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8.06万元。较2018年预算总收支增加了206.61万元,增加9%,主要原因是工资水平提高,人员经费增加。
二、州人大办公室2019年收入总体预算情况说明
州人大办公室2019年收入预算2305.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05.06万元。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增加了206.61万元,增加9%,主要原因是工资水平提高,人员经费增加。
三、州人大办公室2019年支出总体预算情况说明
州人大办公室2019年支出预算2305.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58.06万元,占76%;项目支出547万元,占24%。较2018年预算总支出增加了206.61万元,增加9%,主要原因是工资水平提高,人员经费增加。
四、州人大办公室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州人大办公室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专项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住房保障支出。州人大办公室2019年收支总预算2305.06万元。
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2305.06万元,比2018年预算执行数增加206.61万元,增加9%,增加预算数为人员经费。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22.26万元,占8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7.89万元,占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66.85万元,占3%;住房保障支出118.06万元,占5%。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2305.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75.26万元,比2018年增加216.11万元,增加15%,主要原因是工资水平提高,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547万元,比2018年减少22万元,减少4%。
1.行政运行(项)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1475.26万元。比2018年增加216.11万元,增加15%,主要原因是工资水平提高,人员经费增加。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282.8万元。比2018年增加12.5万元,增加4%,主要原因是工资水平提高,人员经费增加。
3.人大常委会机关项目经费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547万元,比2018年减少22万元,减少4%。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97.89万元。比2018年减少7.66万元,减少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269.79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
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66.85万元,比2018年减少2.13万元,减少3%。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66.85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
2019年财政拨款预算118.06万元,比2018年增长22.31万元,增长19%。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18.06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
六、关于州人大办公室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州人大办公室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758.0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14.9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29.28万元、津贴补贴200.17万元、奖金19.96万元、社会保障缴费97.8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款)128.9万元、离休费35.3万元、退休费234.56、医疗费66.85万元、奖励金380万元、住房公积金118.06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99万元;公用经费243.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0万元、印刷费10万元、水费0.5万元、电费4万元、邮电费2万元、取暖费1万元、差旅费20万元、维修(护)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10万元、劳务费15万元、工会经费10.65万元、福利费40.9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9万元。
七、州人大办公室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州人大办公室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表无数据。
八、关于州人大办公室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数4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5万元,比上年度减少19万元,减少126%,是继续压缩公务接待费,故预算数相应减少。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30万元,比2018年度预算增加10万元,增加33%,是因为2018年新购一台车辆。此项总支出与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数减少9万元,减少20%。
九、2020年财政专项支出预算情况
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2020年无财政专项支出预算,故公开表九无数据。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243.1万元。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数比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数减少0.4万元,两年预算数相差不大。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州人大办公室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47万元。比2018年增长41万元,增长11%。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19年州人大办公室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未安排经费,比2018年减少15万元,减少100%。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共计预算14个项目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全覆盖均附有2019年度绩效目标申报表,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47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12月底,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共有国有资产1171.73万元,减少26.14万元,减少2.2%。其中房屋520.11万元;通用设备249.22万元;车辆共10台306.28万元;专用设备3.18万元;家俱92.93万元。资产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进行了历年资产清查,一共处置资产近26.14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指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及开展专门性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单位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部分,2014年10月以来实施,单位负担缴费工资的20%,个人负担缴费工资的8%。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指单位负担职工医疗保险缴费。
(五)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 年时间。按上年度12月份的应发工资总额的12%提取缴存。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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