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专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行政和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及机构设置情况
恩施州人大常委会机关是由恩施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组成的综合性工作整体,具体包括州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农村工作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法规研究室、代表选举和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等12个正县级单位。
恩施州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一)根据州人民政府、州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代表和有关方面的建议,以及本州的实际需要,经过调研论证,提出州人大及其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草案,提请州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讨论决定;
(二)年度立法计划执行过程中需要对个别立法项目进行调整的,研究提出调整意见,报请州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
(三)向州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属于州人大及其常委会职权范围内并与本委员会有关的议案;
(四)审议州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交付的议案,并提出审议结果的报告;
(五)审议州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交付的质询案,听取受质询机关的答复,并提出报告;
(六)开展涉及综合性、全局性、基础性的重要民族自治法规、地方性法规草案的立法工作,经州人大常委会授权,会同有关专门委员会或工作部门组织起草或委托第三方起草法规草案;
(七)对提请州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的法规案进行统一审议,提出审议结果的报告和法规草案修改稿,并根据州人民代表大会各代表团或者州人大常委会会议的审议意见提出修改情况的报告和法规草案表决稿;
(八)对州人大及其常委会交付的被认为同宪法、法律、法规相抵触的规章、决定、命令以及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提出报告;
(九)对属于州人大及其常委会职权范围内并与本委员会有关的问题,组织视察,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
(十)协助州人大及其常委会做好依法治州有关方面的工作;
(十一)承办州人大及其常委会、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恩施州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任务外事工作委员会
(一)宣传民族、宗教、侨务、外事等方面法律法规及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决定,推动上述法律法规及决议、决定的遵守和执行。
(二)配合有关专门委员会做好自治法规及地方性法规的审议等工作。
(三)向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属于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同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委员会有关的议案。
(四)审议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交付的有关民族、宗教、侨务、外事等方面问题的议案,并提出审议报告。
(五)对州人民政府民族、宗教、侨务、外事等方面工作及相关法律法规、决议决定、政策在本州的执行情况,进行视察和检查,并提出视察或检查报告。
(六)提请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听取、审议州人民政府关于民族、宗教、侨务、外事等方面工作及其法律法规、决议决定、政策在本州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对属于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涉及民族、宗教、侨务、外事等方面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并根据需要提出相应的决议决定草案。
(八)承办上级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交付的民族、宗教、侨务、外事等方面立法调研、法律法规草案的征求意见等事宜。
(九)对州人民政府、县(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作出的有关民族、宗教、侨务、外事等方面的决定、决议、命令、规章等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并向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审查意见。
(十)根据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要求,跟踪督办交由“一府两院”承办的、与本委员会工作相关的议案。
(十一)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职责。
(十二)承办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恩施州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
(一)承办常务委员会有关监察和司法方面的立法工作,对上级人大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属于监察和司法方面的法律、法规草案提出修改意见;
(二)承办常务委员会对有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以及听取和审议监察专项工作报告及审判、检察、公安和司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等监督工作;
(三)承办常务委员会对州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和发布的规范性文件,以及司法相关部门制定并公开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四)对州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交付的议案进行研究提出报告, 做好督办工作;
(五)办理或督办州人大代表有关监察和司法方面的建议、批评、意见;
(六)加强与州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组织州人大代表开展监察和司法方面工作的视察、调研;
(七)对监察和司法方面工作开展调查研究, 提出意见和建议;
(八)协助州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开展相关工作。
(九)完成常务委员会及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恩施州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
(一)审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规划),监督计划(规划)执行:
1.审查计划(规划)草案。每年州人民代表大会召开期间,对州人民政府提出的上一年度全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本年度计划草案进行审查,并向大会主席团提出审查报告。
在全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编制期间,应在视察调研的基础上对规划草案进行初步审查,为常委会审查和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五年发展规划做好相关工作。
2.监督计划(规划)执行。对全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组织开展视察调研,提请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州人民政府关于上半年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汇总整理审议意见交州人民政府研究处理,并督促整改落实。
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实施中期阶段,对州人民政府开展的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进行监督,视情况提请常委会审议五年发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
3.审查计划(规划)调整方案。州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在执行过程中需要作部分调整的,财经委员会应对调整方案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报告,为常委会审议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全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经中期评估需要调整的,财经委员会应对调整方案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为常委会审议、批准做好相关工作。
(二)审查州本级预算、决算草案,跟踪监督预算执行情况:
1.审查预算草案。每年州人民代表大会召开期间,对州人民政府提出的上一年度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本年度预算草案进行审查,并向大会主席团提出审查报告。
根据州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州本级预算,及时审查、批复州本级部门预算。
2.监督预算执行。对全州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组织开展视察调研,提请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州人民政府关于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汇总整理审议意见交州人民政府研究处理,并督促整改落实。
3.审查预算调整方案。州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州本级预算在执行过程中需要作部分调整的,应对调整方案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报告,为常委会审议、批准做好相关工作。
4.审查财政决算草案。每年六月至九月期间,对上一年度州本级财政决算草案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报告,为常委会审查和批准财政决算做好相关工作。
5.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在提请常委会每年审查和批准决算的同时,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州人民政府关于上一年度州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视情况建议常委会作出关于对审计查出问题进行整改的决议。
对常委会上一年度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后作出的关于对审计查出问题进行整改的决议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协助常委会听取州人民政府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三)开展专项工作监督,适时听取对口联系单位的工作汇报,围绕关系全州财政经济方面的重大事项和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必要时,提请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州人民政府有关专项工作报告。
(四)组织开展有关财政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和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贯彻执行情况的检查,并向常委会提出专题报告。必要时,提请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执法检查报告。
(五)向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提出属于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职权范围内的有关财政经济方面的议案。
审议州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州人大常委会交付的议案,并提出审议报告。
(六)审议州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州人大常委会交付的质询案,听取受质询机关的答复,并提出审议报告。
(七)参与拟定和审议有关财政经济方面的地方性自治法规草案,提出审议意见。
承办上级人大常委会交付的有关财政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
(八)审议州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或县市人大常委会作出的有关财政经济方面的决定、决议、命令、规章。
对被认定为与宪法、法律、法规、自治条例相抵触或不适当的,应及时向常委会提出审议报告。
(九)办理和督办与本委员会有关的州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协助处理与本委员会有关的人大代表和群众来信来访,必要时向州人大常委会提出办理或处理结果的报告。
(十)承办州人大及其常委会交付的其他事项。
恩施州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
(一)向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属于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职权范围内有关农业及农村方面的议案;
(二)审议和承办州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交付的有关农业及农村方面的议案;
(三)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拟订或审议有关农业方面的单行条例草案;
(四)对已公布的有关农业及农村方面的单行条例执行情况和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根据需要,适时提出修改、补充或废止的意见;
(五)对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需要讨论、决定本州农业方面的重大事项,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或根据需要提出相应的决定或决议草案;
(六)对州人民政府和县(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有关农业及农村方面的不适当决定、决议、命令、指示、规章,向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主任会议提出处理意见的报告;
(七)调查和检查有关农业及农村方面的法律、法规、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
(八)对全州农业和农村方面的重大事项和人民群众反映强列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向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主任会议提出报告;
(九)承办上级人大常委会有关农业方面的法律法规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
(十)加强与省人民代表大会农村委员会及有关工作机构的联系,加强与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县(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部门的联系;
(十一)承办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主任会议交付的其它事项。
恩施州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
(一)审议和承办州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州人大常务委员会交付审议的议案,提出审议意见;
(二)向州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州人大常务委员会提出属于本委员会职责范围内的议案;
(三)审议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交付审议的质询案,听取和审议受质询机关对质询案的答复,并向州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州人大常务委员会提出审议报告;
(四)参与职责范围内有关立法工作;
(五)对报送州人大常务委员会备案的有关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方面的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并报告审查意见;
(六)协助州人大常务委员会组织对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进行视察、执法检查;
(七)协助州人大常务委员会听取和审议州人民政府有关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等方面专项工作报告;
(八)对全州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方面的重大事项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向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主任会议提出报告;
(九)承办上级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交付的有关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方面事项;
(十)办理州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和主任会议交付的其他事项。
恩施州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
(一)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全州环境与资源保护、城乡建设为中心,承办州人大及其常委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城乡建设方面的具体事宜,促进本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依法提出属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职权范围内有关环境与资源保护、城乡建设方面的议案(含法规案)。
审议和承办州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州人大常委会交付的有关环境与资源保护、城乡建设方面的议案,并向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常务委员会提出审议或办理结果的报告;
(三)拟订或审议有关环境与资源、城乡建设保护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提出审议意见,提交常委会一审。
承办上级人大常委会交付的有关环境与资源保护、城乡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
(四)承办州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州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交付的有关环境与资源保护、城乡建设方面的质询案,主席团或主任会议决定受质询单位负责人在环资委员会会议上答复的,本委员会应就答复的情况向主席团或主任会议提出报告;
(五)建议州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州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关于环境与资源保护、城乡建设工作的报告和专题汇报;
(六)对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需要讨论、决定本州环境资源保护、城乡建设方面的重大事项,以及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适时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根据需要提出相应的决定或者决议草案;
(七)组织或参与调研、检查环境资源保护、城乡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本州单行条例以及上级和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并向常委会提出专题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全面评价;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成因;对改进执法工作的建议;对法律条款需要修改、补充、解释的建议等。如果常委会作出相关审议意见或相关决议交法律实施机关,环资委应在三个月内,就法律实施机关的整改情况听取汇报、跟踪督查,并督促法律实施机关于六个月内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州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和常委会议。
(八)对州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或县、市人大常委会作出的环境与资源保护、城乡建设方面的被认定为与宪法、法律、法规、自治条例相抵触的决定、决议、命令、规章,向州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出处理意见的报告;
(九)办理和督办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对环境与资源保护、城乡建设方面提出的有关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和协助有关部门处理人民代表和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
(十)加强与州人大代表的联系,加强与州人民政府相关工作部门的联系,加强与州内外人大环资与城乡建设委员会的工作联系;
(十一)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职责;
(十二)承办州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主任会议交付的其他事项。
恩施州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
(一)协助州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承担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审查预决算、审查预算调整方案、监督预算执行情况等方面的具体工作;
(二)协助州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对属于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职权范围内与本工作委员会有关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
(三)协助州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承办州人大及其常委会以及上级人大交办的其他事项。
恩施州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
(一)承办常务委员会有关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民政事务、群团组织、安全生产方面的立法工作,对上级人大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属于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民政事务、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草案提出修改意见;
(二)承办常务委员会对州人民政府制定的有关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民政事务、安全生产等方面的规章和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三)承办常务委员会对有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和对相关工作的监督;
(四)对州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者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交付的议案进行研究、提出报告, 做好督办工作;
(五)办理或者督办州人大代表有关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民政事务、群团组织、安全生产等方面的建议、批评、意见;
(六)加强与州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组织州人大代表开展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民政事务、群团组织、安全生产方面工作的视察、调研;
(七)对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民政事务、群团组织、安全生产方面工作开展调查研究, 提出意见和建议;
(八)协助州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开展相关工作。
(九)完成常务委员会及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恩施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一)承办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会务工作,参与人民代表大会会务工作;
(二)办理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交办的事项,催办常委会、主任会议交由各专门委员会或常委会各办事机构办理的事项;
(三)负责起草常委会文件和重要文稿;
(四)负责机关公文收发、机要保密、档案和图书资料管理;
(五)负责宣传和新闻发布工作;
(六)负责机关人事政工、政治和业务学习及机关精神文明建设;
(七)负责机关事务管理和接待工作;
(八)负责接待并办理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
(九)负责机关老干部工作;
(十)负责机关保卫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十一)协同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各办事机构的工作,参与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进行视察调查和执法检查;
(十二)办理上级人大常委会交办的有关工作;
(十三)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恩施州人大常委会法规研究室
(一)依法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对州人大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在印发前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将正式文件报省人大常委会备案;对州人民政府报备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违宪违法审查,并根据情况予以备案;对县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备的规范性文件进行违宪违法审查,并根据情况予以备案。
(二)负责州人大常委会的宣传、信息工作。具体承办恩施人大网、《恩施人大》杂志;负责常委会及机关的信息收集、审核及归口报送;统筹组织开展对外宣传、信息工作。
(三)组织开展州人大常委会政策理论研究工作。征集、确定、发布课题选题,督办课题实施,组织课题验收评审和成果转化;组织实施上级人大分配的研究课题和研究活动;有计划地围绕常委会中心工作开展专题调研,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负责常委会法制讲座的选题和邀请讲课人员等组织协调工作。
(五)协助州人大常委会代表选举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做好拟任命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的出题、改卷工作。
(六)参与常委会统一组织的工作视察、执法检查和调查研究活动。
(七)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恩施州人大常委会代表选举和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
(一)选举事务工作
1.负责全州县市、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的指导工作。
2.负责州人大代表、本州选举产生的省人大代表换届选举的有关工作。
3.办理州人大代表的补选、调整选举单位、辞职、罢免的具体工作,办理本州选举的省人大代表的补选、辞职、罢免的有关工作。
4.负责州人民代表大会和常委会会议期间的选举事务工作。
(二)代表联络工作
1.负责做好为州人大代表提供信息资料、落实代表知情知政的有关工作。
2.负责州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的有关工作。
3.负责邀请州人大代表和本州选举产生的省人大代表列席州人大常委会会议,参与州人大常委会的立法、监督、执法检查等工作。
4.负责组织州人大代表参加履职学习和工作考察。
5.负责协调安排州人大代表的视察、专题调研、代表小组活动等工作。
6.根据上级人大的委托,负责协助做好恩施州境内的全国人大代表、恩施州选举产生的省人大代表的视察、专题调研、代表小组活动等工作。
7.负责州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的相关工作和代表联系群众集体活动的相关联络工作。
8.负责接待和处理州人大代表的来信来访。
9.负责州内的各级人大代表的联络工作。
10.负责做好州人大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所需的各项保障和其他服务工作。
(三)人事任免工作
1.负责对州人大常委会、州人民政府、州中级人民法院、州人民检察院等机关提请任免的人事任免事项的审查工作。
2.会同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组织拟任命人员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
3.受州人大常委会委托,向部分获得通过的州人大常委会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
4.组织州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宪法宣誓。
5.办理州人大常委会和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辞职、补选、任免的具体工作。
6.依法对州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
(四)其他工作
1.办理州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2.加强对代表选举工作、人事任免工作的研究,探索新的工作方法和工作内容,总结推广工作经验,推动全州各级人大代表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3. 负责办理全国人大常委会、省人大常委会委托交办的有关事项,完成州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以及州人大常委会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包括本级及所属预算单位)
恩施州人大常委会机关是由恩施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组成的综合性工作整体,具体包括州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农村工作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州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法规研究室、代表选举和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等12个正县级单位。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全年收入2479.38万元,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2479.38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和上年相比,收入减少了86.8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了75.54万元,主要为原因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下降了,减少的原因是单位在保障人员支出的情况下,节约开支,压减了项目支出。
2019年全年支出2479.38万元,和上年相比减少了83.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了30.39万元,项目支出减少了52.69万元。基本支出减少的主要是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减少主要是“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减少的原因是单位在保障人员支出的情况下,节约开支,压减了项目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全年收入2479.38万元,其中本年财政拨款收入2479.38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占收入的100%。和上年相比,收入减少了86.8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了75.54万元,其他收入减少11.35万元,财政拨款收入减少主要为原因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下降了,单位在保障人员支出的情况下,节约开支,压减了项目支出。其他收入减少是因为2018年省民委转入了课题费,而2019年没有其他收入。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全年支出2479.38万元,基本支出1925.72万元,项目支出553.66万元,基本支出占全年支出的77%,是主要支出。支出数和上年相比减少了83.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了30.39万元,项目支出减少了52.69万元。基本支出减少的主要是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减少主要是“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减少的原因是单位在保障人员支出的情况下,节约开支,压减了项目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2479.38万元,财政拨款支出2479.38万元。财政拨款收入和上年相比减少了75.54万元,财政拨款支出和上年相比减少了75.54万元,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减少主要为原因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下降了,单位在保障人员支出的情况下,节约开支,压减了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79.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25.72万元,项目支出553.66万元,和上年相比一共减少了83.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了30.39万元,项目减少了52.6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的主要为原因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中的项目支出下降了,单位在保障人员支出的情况下,节约开支,压减了项目支出。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79.38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支出情况分别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支出2181.67万元,占支出数的87%,这其中“行政运行(项)”支出1628.31万元,是此类款下的主要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239.19万元,“人大会议(项)”支出184018万元,“人大立法(项)”支出30万元,“人大监督(项)支出20万元”,“ 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项)”支出28万元,“代表工作(项)”支出5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抚恤(项)”分别支出85.43万元和17.15万元,占支出数的4.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支出71.19万元,其中包括“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的70.89万元和“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支出的0.3万元,占支出数的2.9%;“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121.31万元,占支出数的4.9%。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具体用途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79.38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支出情况分别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下的“人大事务(款)”支出2181.67万元,预算数为2022.26万元,支出数比预算减少159.41万元,这其中“行政运行(项)”支出1628.31万元,比预算多15.31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化和增资之后追加了指标;“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239.19万元,比预算数多27.19万元,主要原因是省人大当年下拨了用于代表工作的专项经费;“人大会议(项)”支出184018万元,比预算少了15.82万元,主要是因为单位为节约开支,压缩开会时间和会议开支;“人大立法(项)”支出30万元,和预算无差异;“人大监督(项)支出20万元”,和预算无差异;“ 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项)”支出28万元,比预算少5万元,主要是因为单位节约开支所致;“代表工作(项)”支出52万元,和预算无差异。“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和“抚恤(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分别支出88.06万元和17.15万元和2.6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支出数105.21万元,预算数97.9万元,此类支出比预算多7.31万元,主要原因是当年新增退休人员和有人员去世,导致了“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和“抚恤(项)”增加;“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支出数71.19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70.89万元和“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支出0.3万元,预算数66.85万元,比预算数多4.34万元,由于在职人员变化,追加指标造成;“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改革支出(款)”的“住房公积金(项)”支出121.31万元,预算数118.06万元,比预算多3.25万元,主要由调资和在职人员变化,追加指标造成。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25.7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624.61万元,公用经费支出301.11万元,和上年相比基本支出减少了30.39万元,减少的主要是人员支出,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奖金和“对个人和家庭补助”中的退休费减少了。
本年一般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共支出1624.61万元,比上年减少了78.8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07.62万元,比上年减少了40.82万元,主要是奖金支出的减少,2017年的全年奖金以及补发的2017年目标考核的差额部分全部在2018年发放,2018年的部分奖金也在当年发放;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16.9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了38.01万元,主要是因为2017年退休人员奖金以及2018年的部分奖金全部在当年发放。
商品服务支出301.11万元,比上年增加了48.44万元, 增幅最大的是“劳务费”,增加了13.86万元,主要原因是立法活动聘请专家以及增加劳务派遣人员,其次增加的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上年相比增加了9.45万元,主要是因为扶贫工作出差导致车辆各种费用增加,“福利费”增加了6.59万元,主要是因为对单位困难党员、生病住院职工、离退休老干部等慰问增加,“办公费”增加了0.2万元,差别不大,“差旅费”增加了6.36万元,主要是因为扶贫工作出差增多,“因公出国费用”0万元,无变化,“会议费”0万元,无变化,“培训费”0万元,无变化,“公务接待费”0万元,和上年相比减少了1.45万元,主要原因也是单位严格控制相关费用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如下:总体支出58.7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25万元,共接待66批次,782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41万元,单位保有车辆共10台;因公出国出境费16.11万元,出国出境组团数2个,参加人数2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
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如下:国内接待费1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万元;因公出国出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
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数总体比预算超13.78万元,主要是因公出国出境费年初无预算,当年由省人大临时通知安排的公务出国活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预算增加6.41万元,主要原因是车辆购买年代久远,车辆维修费用和耗油量增加,另外因为下乡扶贫,导致单位车辆各种费用支出增多;公务接待费严格控制,当年未超预算。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当年支出16.11万元,出国出境组团数2个,参加人数2人。年初预算0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当年由省人大临时通知安排的公务出国活动。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41万元,单位共有车辆共10台。预算数为30万元,超预算的主要原因是车辆购买年代久远,车辆维修费用和耗油量增加,另外因为下乡扶贫,导致单位车辆各种费用支出增多。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预算数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预算数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41万元,单位保有车辆共10台。预算数为30万元,超预算的主要原因是车辆购买年代久远,车辆维修费用和耗油量增加,另外因为下乡扶贫,导致单位车辆各种费用支出增多。
3. 公务接待费:国内公务接待费6.25万元,共接待66批次,782人,预算数15万元,由于单位严格控制,全年公务接待费未超预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九、财政专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财政专项资金财政拨款。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1.1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5.39万元,降低1%。主要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日常办公费支出。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中主要支出部分:“其他商品服务支出”77.28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25.67%,主要是扶贫村的支出,单位从自身经费中挤出一部分用于扶贫工作;“其他交通费用”支出62.6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20.79%,基本上都是在职员工的车改补贴;“福利费”支出36.7万元;“工会经费”支出13万元;“劳务费”支出21.7万元;“差旅费”支出12.6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因扶贫工作需要,车辆使用较多,再加上有大半车辆购买年代较早,导致了车辆实际使用费用超出当年预算。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 2019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202.4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4.3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13.5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4.5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202.4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94.0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95.86%。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为: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部门共有车辆 10 辆,都是其他用车,主要是为单位领导及职工公务活动使用;单位价值 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 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14个,资金5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
(一)资金投入情况
1、资金到位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资金253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资金2536万元,资金全额拨付到位。
2、资金执行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2536万元,预算总支出24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26万元,项目支出553万元。整体预算支出执行率97.8%,基本完成年初绩效目标。
3、资金管理情况
基本支出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主要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2019年财政年初预算安排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共计1758万元,年中追加人员经费168万元。实际基本支出192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625万元,公用经费301万元。
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工作开支。2019年财政年初预算安排项目经费547万元,年末追加项目经费44万元,共计591万元。包括:人大代表在行动经费2万元;2019年全省人大系统专项经费42万元。
2019年项目实际支出553万元,其中:人代会:184.2万元;人大监督:20万元;代表工作:52万元;人大信访:2万元;预算审查:7.15万元;各专工委经费:45万元;;人大例会:12.17万元;机关党建、文明创建、综治:50万元;纪检组专项:30万元;地方立法专项:30万元;精准扶贫:26万元;自聘人员费用:23万元;专职委员经费:28万元; 2019年全省人大系统专项:42万元;2018年代表行动专项:1.87万元。
单位组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价情况来看
1、合理安排财政各项支出,确保机关各项工作正常运转,力求提升机关管理制度化、科学化水平。效益指标完成情况:扶贫工作满意度、服务对象满意率均达到90%以上,完成年初绩效目标。
2、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质量指标方面,达到预期目标;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可持续影响指标方面,常委会履行职责工作运转情况良好;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服务对象满意度方面,单位职工满意程度良好。
3、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实现财政监督全覆盖,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的安全性、规范性、有效性。产出指标完成情况:财政监督检查、部门预、决算、中期规划编制覆盖率、预、决算公开(涉密单位,涉密信息除外)覆盖率、州级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覆盖率均完成年初预期目标。效益指标完成情况:检查后单位会计核算正确率及检查对象满意率达90%以上,基本完成年初预期目标。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今年在州直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涉密项目除外)。
(一)“恩施州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0万元,执行数为184.17万元,完成预算92%。主要产出和效益:
1.产出目标完成情况。
安排参会人员酒店住宿及用餐率99%,与年初目标基本一致;会议室租赁率100%,与年初目标一致;农民工误开补助报销率100%,与年初目标一致;会议期间购买会议用品率100%,与年初目标一致。
2.效益目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方面:代表大会代表出席率提升到95%,服务对象满意度95%。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由于会议规模大,内容多,时间紧,前期准备时细化程度还不够;二是对会议预算的精准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强化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二是精准预算项目资金,规范支出。
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拟在下一年度预算安排中结合此次绩效自评情况,合理安排预算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将绩效自评结果作为改进预算管理的重要依据。
(二)“地方立法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万元,执行数为30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为了提高立法质量,聘请立法顾问进行调研论证,立法件数达到年初工作目标;
(2)全年共编写印刷立法有关文本资料8.2万元,发放到各级人大代表和工作人员;
(3)组织专家和相关部门到各地区进行立法调研。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立法质量达到工作目标要求,自评得分20分。
(2)立法落实情况得到州人大常委会满意,自评得分20分。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细化程度还不够;二是预算的精准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改进措施:根据今年项目绩效评价情况,我单位将在下一年度的绩效目标设定上进一步完善,调整指标体系和绩效目标,做到绩效目标编制与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相统一。确保绩效目标编制突出重点,指标可细化量化。
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我单位拟在下一年度预算安排中结合此次绩效自评情况,合理安排预算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将绩效自评结果作为改进预算管理的重要依据。
(三)“代表工作”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2万元,执行数为52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
1、按代表名额分配到各县市32万元;
2、组织代表参加培训学习、专题调研、视察、组织代表小组活动等33.5万元;
3、邀请代表列席有关会议、参与执法检查及其他活动等3万元;
4、无固定收入的代表执行代表职务补贴7.5万元;
5、订阅《中国人大》等相关学习资料8万元。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对代表履职达标情况要进一步提高,二是代表满意度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
1、保证代表活动经费保障情况;
2、提高代表履职达标情况;
3、提高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答复率;
4、提高代表建议办理结果满意度。
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拟在下一年度预算安排中结合此次绩效自评情况,合理安排预算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将绩效自评结果作为改进预算管理的重要依据。
(四)“人大监督”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万元,执行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
项目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2019年人大监督工作经费预算20万元,实际支出20万元。其中:机关办公费用2.7万元;视察调研差旅费用16.4万元;公务接待费用0.4万元;公务用车0.5万元。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财务管理规定执行,使用科目合理,程序合法,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完成。
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按照年初编制的预算金额执行率达到100%。按照州人大常委会年初制定工作计划,依法对“一府两院”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开展了各项视察、专题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执行率达到100%。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预算指标的细化程度不够,下一步改进措施:根据今年项目绩效评价情况,我单位将在下一年度的绩效目标设定上进一步完善,做到绩效目标编制与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相统一。确保绩效目标编制突出重点,指标可细化量化。
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拟在下一年度预算安排中结合此次绩效自评情况,合理安排预算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将绩效自评结果作为改进预算管理的重要依据。
(五)“人大例会”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1万元,执行数为12.2万元,完成预算58%。主要产出和效益:
1.产出目标完成情况。
安排参会人员酒店住宿及用餐率65%;会议室租赁率65%。本项目经费支出未达到年初预算主原因:厉行节约开支,压缩会议时间。
2.效益目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方面: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率提升到95%,人大常委会列席人员出席率100%,服务对象满意度95%。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前期准备工作和精细化程度不够,下一步改进措施:1.强化项目前期准备工作;2.精准预算项目资金;3.规范支出。
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拟在下一年度预算安排中结合此次绩效自评情况,合理安排预算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将绩效自评结果作为改进预算管理的重要依据。
(六)“精准扶贫”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6万元,执行数为26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
1. 产出目标完成情况
(1)数量目标。在基础设施建设完成率方面,实际完成值与绩效目标值一致,目标值完成比例98%。
(2)质量目标。在扶贫工作质量合格率方面,与绩效目标值基本一致,目标值完成比例100%。
2.效益目标完成情况
(1)经济效益目标。产业发展方面,增长率达到100%,实际完成值与绩效目标值一致,目标值完成比例100%。
(2)社会效益目标。从群众物质文化方面看,需求率达到100%,实际完成值与绩效目标值一致,目标值完成比例100%。
(3)生态效益指标。生态平衡率保持100%,实际完成值与绩效目标值一致。
(4)可持续影响指标。从村容村貌方面看,实际完成值与目标值一致,完成率达到100%。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预算时对支出事项的预计以及精细化程度不够,下一步改进措施:规范支出。要提高思想认识,增强依法理财意识,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更合理地制定单位预算,按照预算批复的用途规范资金使用,做到专款专用,不挤占、不挪用。
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拟在下一年度预算安排中结合此次绩效自评情况,合理安排预算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将绩效自评结果作为改进预算管理的重要依据。
(七)“各专工委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5万元,执行数为45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各专工委室组织参加执法检查视察人次达到54次以上;组织召开各专门委会会会议9次;各委室购置办公设备8.5万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代表履职平台覆盖率达到100%。各专工委室完成年初工作计划。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预算时对支出事项的预计以及精细化程度不够,下一步改进措施:规范支出。要提高思想认识,增强依法理财意识,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更合理地制定单位预算,按照预算批复的用途规范资金使用,做到专款专用,不挤占、不挪用。
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1、根据今年项目绩效评价情况,我单位将在下一年度的绩效目标设定上进一步完善,调整指标体系和绩效目标,做到绩效目标编制与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相统一。确保绩效目标编制突出重点,指标可细化量化。
2、要提高思想认识,增强依法理财意识,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更合理地制定单位预算,按照预算批复的用途规范资金使用,按进度完成年初预算任务。
3、拟按照预算安排情况,在每年年初、年中及时掌握执行情况,年末及时总结年度执行情况并办理决算,不涉及预算调整等事项。
(八)“党建、综治、文明创建、老干等目标管理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万元,执行数为50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
1.产出目标完成情况。
每月组织学习理论一次,完成年初目标;每季度组织教育培训一次,完成年初目标;每人购买学习资料三份,每人每月400元发放伙食费,完成年初目标。
2.效益目标完成情况。
文明单位达到验收标准,党建、综治考核为优秀等次100%,与年初目标一致;党员考核达到优秀等次,完成目标值100%。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预算时对支出事项的预计以及精细化程度不够,下一步改进措施:1.制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要结合单位实际和业务特点,制定专项工作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2.精准预算项目资金。结合上级要求,厉行节约,准确预算文明创建、党建、综治目标管理工作经费。
3.规范支出。增强依法理财意识,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更合理地编制州财政局文明创建、党建、综治目标管理工作经费预算,按照预算批复的用途规范资金使用,做到专款专用,不挤占、不挪用。
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2019年州人大办公室文明创建、党建、综治目标管理工作经费预算总额50万元,支付50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完成年初预算安排。我单位拟在下一年度预算安排中结合此次绩效自评情况,合理安排预算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将绩效自评结果作为改进预算管理的重要依据。
(九)“自费及自聘人员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3万元,执行数为23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聘用人员工资福利经费保障率方面,预算资金23万元全额支付给单位占编不上编人员,实际完成值与绩效目标值一致,支出完成率100%;工作目标完成程度,与年初目标一致,支出完成率100%;执行效率方面,与年初目标一致,支出完成率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保障机关任务完成方面,与年初目标一致,支出完成率100%;服务对象满意度方面,与年初目标一致,满意率100%。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业务培训,和相关单位人员学习交流以拓展工作思路,结合单位实际和业务特点,制定专项工作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1.制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要结合单位实际和业务特点,制定专项工作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2.规范支出。要提高思想认识,增强依法理财意识,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更合理地制定单位预算,按照预算批复的用途规范资金使用,做到专款专用,不挤占、不挪用。
(十)“人大信访”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万元,执行数为2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资金执行率100%,完成州人大办公室年初制定工作任务;工作目标完成程度,与年初目标一致,支出完成率100%。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坚持群众路线,扎实推进“阳光信访”。加强人大信访法治化建设和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继续做好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阅信接访包案工作,做好重点信访事项交办督办工作,为民排忧解难。推动信访与常委会其他工作深度融合,充分发挥为常委会依法履职服务的参谋助手作用。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要增加信访主渠道,下一步改进措施:努力打造人大网上信访主渠道公开情况,严格按要求应用和公开自评结果。
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2019年州人大办公室人大信访经费预算总额2万元,支付2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完成年初预算安排。我单位拟在下一年度预算安排中结合此次绩效自评情况,合理安排预算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将绩效自评结果作为改进预算管理的重要依据。
(十一)“预算审查”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万元,执行数为7.15万元,完成预算47.7%。主要产出和效益: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保质保量完成年初州人大常委会及预算工委制定的工作目标。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1)、预决算监督工作达到工作目标要求。(2)、预决算审查工作得到州人大常委会满意。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项目预算编制的准确性不足,下一步改进措施:根据今年项目绩效评价情况,我单位将在下一年度的绩效目标设定上进一步完善,调整指标体系和绩效目标,确保完成年度预算目标。
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资金使用用途进行使用,做到公开透明,支付程序规范,支付手续完备,没有违规违纪情况。
(十二)“纪检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万元,执行数为30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纪检组与干部谈心谈话,完成率100%,与年初预期一致;参加“三重一大”,完成率100%,与年初目标一致;开支财务专项检查,完成率100%,与年初目标一致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工作目标完成率100%,与年初目标一致;服务对象满意度98%,与目标基本一致。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项目预算编制要突出重点,细化量化;下一步改进措施:根据今年项目绩效评价情况,我单位将在下一年度的绩效目标设定上进一步完善,调整指标体系和绩效目标,做到绩效目标编制与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相统一。确保绩效目标编制突出重点,指标可细化量化。
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我单位拟在下一年度预算安排中结合此次绩效自评情况,合理安排预算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将绩效自评结果作为改进预算管理的重要依据。
(十三)“专职委员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8万元,执行数为28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一是各常委会委员参加州人大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视察、调研活动;二是为委员维修办公室;三是认真履行常委会委员职责。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常委会委员履职率达到100%,完成州人大常委会安排的各工作工作任务。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预算时对支出事项的预计以及精细化程度不够,下一步改进措施:根据今年项目绩效评价情况,我单位将在下一年度的绩效目标设定上进一步完善,调整指标体系和绩效目标,做到绩效目标编制与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相统一。确保绩效目标编制突出重点,指标可细化量化。
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1、根据今年项目绩效评价情况,我单位将在下一年度的绩效目标设定上进一步完善,调整指标体系和绩效目标,做到绩效目标编制与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相统一。确保绩效目标编制突出重点,指标可细化量化。
2、要提高思想认识,增强依法理财意识,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更合理地制定单位预算,按照预算批复的用途规范资金使用,按进度完成年初预算任务。
3、拟按照预算安排情况,在每年年初、年中及时掌握执行情况,年末及时总结年度执行情况并办理决算,不涉及预算调整等事项。
(十四)“环保世纪行”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万元,执行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0%。本项目经费支出未达到年初预算主原因:召开活动及会议的经费由州环保局统一支付,本项目资金未使用,年终由财政局收走。
主要产出和效益: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1)、组织或参与调研、检查环境资源保护、城乡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本州单行条例以及人大常委会的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并向常委会提出专题报告;
(2)、依法提出属于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职权范围内有关环境与资源保护、城乡建设方面的方案含法规案;
(3)按照全国人大、省人大的要求,组织开展环保世纪行活动,加强环境保护监督。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1)、对环保、城建法规案的起草、审议工作得到州人大常委会满意。
(2)、环保世纪行系列活动得到州人大常委会满意。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项目支付情况和实际情况不一致;下一步改进措施:根据今年项目绩效评价情况,我单位将在下一年度的绩效目标设定上进一步完善,调整指标体系和绩效目标,确保完成年度预算目标。
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我单位拟在下一年度预算安排中结合此次绩效自评情况,合理安排预算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将绩效自评结果作为改进预算管理的重要依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公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支持各机关单位履行职能,保障各机关部门的项目的支出。
(九)人大事务:反映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支出。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管理事务、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务、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其他城镇社会救济、农村社会救济、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事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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