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农工党是以医药卫生、人口资源和环境保护等界别的高、中级知识分子为主,具有政治联盟特点,致力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参政党。1987年5月20日成立农工民主党恩施州支部,1997年1月15日成立农工民主党恩施州总支委员会,2010年7月17日成立农工民主党恩施州委员会,2016年8月28日换届,选举产生农工党恩施州第二届委员会,属于行政单位,现法定代表人是杨德华,法定地址为恩施市东风大道349号3楼,人员编制3人,在编干部职工2人,实有人员2人,单位主要职能为政治协商、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社会服务和自身建设。
第二部分: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支出情况:2016年收入64.47万元,预算数53.75万元。与上年对比,差异值10.72万元,原因:一是2016年10月,农工党宁波市委捐赠10万元扶贫资金,作为当年收入进州财政非税收入账户专款,年初预算时无法预计纳入预算;二是机关人员职务职级晋升,政策性调增人员工资和国家规定补贴部分。
2、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收入情况,具体构成:财政拨款收入54.29万元,预算数53.75万元,差异值0.54万元,原因是政策性人员工资和国家规定补贴调整增加0.54万元。
3、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支出情况,具体构成(基本支出41.57万元占76.56%、项目支出12.73占23.44%)、没有异常情况。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收入决算57.29万元,支出决算54.2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4.29万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万元。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
支出情况,与上年对比,没有异常情况。
(2)支出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9.45万元占91.0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8万元占2.91%;住房保障支出3.26万元占6.00%。
(3)支出具体用途情况。
与年初预算对比情况,行政运行36.73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1.79万元;参政议政0.94万元。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基本支出情况,其中人员经费支出36.50万元(包含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5.06万元(包含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等)。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分项预算执行情况: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43万元;公务接待费0.66万元。与上年相比分别下降77.72%和35.92%。
“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方向及用途: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主要是开展参政议政、社情民意、课题等调研考察及下基层开展社会服务、扶贫帮困、捐资助学、义诊送药与党员培训活动等方面的活动租车费、加油费;国内公务接待费主要是接待农工党中央、农工党广州市委、农工党广东省“同心圆”慈善基金会、农工党湖北省委会、农工党武汉市委会、农工党宁波市委、农工党大连市甘井子区委会等到恩施开展捐资建设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项目工作、合作共建“同心助医工程基地”活动、捐款捐物扶贫活动、开展调研考察活动等。
我单位无公务用车,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10次。
“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主要是单位认真贯彻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六条意见”精神和要求及公务用车改革制度的全面执行和落实的结果。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我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5.06万元,没有异常情况。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总体情况:其中货物2.19万元,服务6.63万元,没有异常情况。
3、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车辆和大型设备等资产。
4、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未开展预算绩效评价的项目。
5、本单位涉及的民生支出相关情况。
我单位2016年医疗卫生(医疗保险)支出1.58万元;住房保障(住房公积金)支出3.26万元。
第五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行政运行(民主党派及工商联):反映用于农工党恩施州委保障机构正常运行的经费。
(三)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联):反映农工党恩施州委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四)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五)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六)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七)“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商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所发生的支出。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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