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州政府各部门:
州人民政府决定:
董兴来同志任州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免去其州应急管理综合执法支队常务副支队长职务;
皮剑飞同志任州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支队长(交通管理局局长);
胡北平同志任州公路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锦貌同志任州中心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陈久奎同志的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詹厚兰同志的州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张友刚同志的州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局长(交通警察支队支队长)职务;
免去李红兵同志的州粮食局副局长职务。
恩施自治州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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