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张勇强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代表州人民政府,向州人大常委会报告2018年度州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按照州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对2018年度州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进行整改的决议》要求,州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制定印发了整改工作方案,明确了整改任务、责任单位、整改时限等。截至目前,整改情况总体良好,整改工作基本完成,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部署推进情况
全州各级各部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审计整改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州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州人民政府整改工作要求,围绕“治已病、防未病”工作目标,举一反三,完善制度,充分发挥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督办、部门履责、审计跟踪整体联动作用,审计整改工作稳步有序推进。
(一)强化组织领导,聚集整改合力
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去年以来,州委书记柯俊、州长刘芳震等州领导先后12次对审计上报的情况作出批示,要求全州各级各部门采取有力措施,主动抓好问题整改,健全长效机制,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丁辉亲自抓、具体抓,督促各项整改工作落实落细。州委审计委员会要求全州审计机关从强化审计监督、强化整改指导、强化结果运用等方面发力,确保整改见实效。州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亲自安排部署,州人大财经委跟踪调研,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全力推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州审计局采取建立整改台账销号管理、现场检查督促落实、开展整改“回头看”等多种措施,对整改完成情况进行核查,按项逐条指导督促落实到位。
(二)强化主体责任,抓好问题整改
各县市、州直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州委州政府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和州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作出的整改决议,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把整改工作抓紧抓实。一是州直主管部门牵头督办落实整改。财政、扶贫等主管部门多次召开会议,督促并指导相关县市和部门(单位)整改。二是责任单位压实主体责任主动整改。恩施、来凤、鹤峰等县市组织召开整改工作专题会议,层层压实责任,明确整改目标,细化整改措施,限定整改期限,逐项整改销号。州交通运输局主要负责人亲自安排部署,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整改方案。州应急管理局在其官方网站公开了整改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其他各相关部门也采取有力措施,扎实开展整改工作。
(三)强化监督协同,形成联动机制
按照《加强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巡视巡察办与审计机关工作贯通协作暂行办法》要求,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纳入日常监督内容,督促有关县市、单位整改。巡察机构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纳入巡察监督内容,督促被巡察单位整改。对审计机关移送的问题线索和需追责问责的相关情况,州纪委监委逐件登记,及时启动相关程序,依纪依法快速办结。
(四)深化成果运用,完善长效机制
各县市、州直相关部门以问题整改为契机,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深入剖析原因,查找问题根源,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去年以来,各县市、州直相关部门制定和完善制度办法12项,以制度化、规范化工作措施保障各项政策贯彻落实。针对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州财政局根据湖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管理办法,结合我州实际,出台了3个配套实施细则,建立健全资产监督管理制度体系,从源头上规范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针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印发了《恩施州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恩施州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等,进一步完善了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制度体系。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截至2020年5月,2018年度州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的201项问题,问题金额6.81亿元,已整改完成198项,整改金额6.79亿元,以金额计量的整改率为99.76%,与2016、2017年度相比,同比分别提高10.59%、6.76%。制定和完善制度办法12项。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主管部门、单位追责问责171人。
(一)州级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发现的财政收入未及时缴库、预算管理不够规范、部分财政资金滞留闲置等6个方面的问题,州财政局及相关州直单位通过上缴国库、下拨滞留资金、收回结余资金、清理整合代编专项预算、加快专项资金使用、细化专项转移支付指标等措施,上缴财政资金1.78亿元,下拨滞留资金2.01亿元,归还原渠道资金691.57万元,财政收回资金3038.45万元,加快使用民生专项资金1870.91万元,在资金指标下达时予以规范7793.88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发现的部分部门(单位)预算编报不准确、重复安排项目资金、项目推进缓慢等3个方面的问题。2018年12月底,州级财政收回当年未执行完的项目资金770.51万元。同时,相关责任部门在编制2019年度预算时,结合部门职能任务,加强事前调研和测算,增强工作的前瞻性和预见性,提高计划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进一步提高了预算编制质量。
(三)三个州直单位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发现的州教育局、州农业农村局、州交通运输局存在的项目推进缓慢、改变项目资金用途、超预算支出、二级单位收支未纳入预算管理、违规保留银行账户、滞留财政资金等问题。州农业农村局将预算执行低的问题在全局通报,制定了整改方案,每月定期给各科室及下属单位下达预算执行进度通知,加强对预算执行进度的督办,截止2020年4月,推进缓慢的7个项目,已全部完成。州交通运输局制定了详细的整改工作方案,局党组对3个二级单位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工作约谈,督促指导科学合理编制预算、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公路小修保养、路政人员服装更新、标志标牌补助资金等3个项目列入2019年预算,在当年完成并支付资金;州运管处针对恩施货运中心站项目推进缓慢的问题,向项目业主单位下达了推进项目建设进度的整改督办函,责令其按规定时间限期整改。针对州高路办在专户资金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州财政局向州高路办发出《关于专户资金管理的整改通知》,提出了整改要求,促进州高路办完善内控制度4项。截至目前,州交通运输局5个二级单位已注销违规保留的银行账户6个。州教育局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审计建议修订了《预算管理制度》。
(四)扶贫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发现的部分扶贫资金闲置未发挥效益、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套取骗取扶贫及其他财政资金、扶贫项目建设进度缓慢、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执行不到位等10个方面的问题,有关县市追回多付工程款83.04万元;盘活资金8433.92万元;补发、补缴健康扶贫、教育扶贫、养老扶贫资金5429人次164.92万元;追回多付的小额扶贫贷款财政贴息资金266.75万元;退回企业扶贫建设项目履约质保金760.79万元;退回超范围收取的易地扶贫搬迁自筹资金314.45万元;对借用资质中标、违法转包的企业及个人没收违法所得98.98万元,罚款153.59万元;收回扩大范围安排使用的易地扶贫搬迁资金2946.88万元,归还原渠道150.64万元;调账处理1429.43万元;其他方式整改1615.35万元,共计整改金额1.64亿元。督促加快扶贫项目建设进度,完成了110个扶贫项目。
(五)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发现的州直部分单位资产管理不规范、审批程序不完善、资产权益保障不及时等3个方面的问题,有关责任单位党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办法,通过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加大督办催收力度、起诉追缴、组织清退、工作约谈等措施全力整改。州市场监管局收回3处到期2年及以上未收回房产共计4345.31㎡,收回租金5.75万元,健全完善议事决策、财务管理等内控制度4项;州档案局在审计期间,已收回2015至2018年的门面租赁补偿费1.92万元;州文旅局收回1处房产130㎡,收回租金3.36万元。
三、正在整改中的问题及下步工作安排
因整改涉及情况复杂,有的属历史遗留问题,有的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3项问题尚未完全整改到位,需要持续推进:
(一)“残疾人康复托养设备购置”项目推进缓慢的问题,由于主体建设项目变更,重新立项,完成竣工验收时间较晚,导致设备购置项目资金当年未完成支付,目前正在按照计划进度进行整改。
(二)州规划馆装饰装修资产未及时入账的问题,因州规划馆属于州文化中心的组成部分,受州文化中心建设项目工程结算、资产划转等因素影响,问题涉及面较宽、情况较复杂,需多方合力整改。
(三)个人借资质中标的问题,主管单位已对涉案的15家公司、6名个人实施处罚,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对其余2家公司、1名个人的违法证据已收集完毕,处罚正在执行。
对以上问题,有关单位对下步整改工作作出了具体安排:一是分类制定整改计划。深入分析尚未整改到位的原因,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按照计划进度进行整改。二是进一步加强整改协同。对需多个单位共同推进整改的问题,相关单位加强统筹协调,合力推动整改。三是举一反三,健全完善长效机制。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州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审计工作,把审计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去谋划、部署和推进,把审计整改工作作为推动州委州政府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重要手段。州人民政府将进一步加强对审计工作的领导,督促审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州委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持续对下步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进一步加大审计成果运用力度,为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发挥好审计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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