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度州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21年3月30日在州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

来源:恩施州审计局 发布日期:2021-04-14 15:55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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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人民政府副州长高敬佩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代表州人民政府,向州人大常委会报告2019年度州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一、整改工作部署推进情况

全州各级各部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州人大常委会的整改决议和州人民政府整改工作要求,围绕“治已病、防未病”工作目标,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充分发挥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主导、部门履责、审计跟进整体联动作用,整改情况总体良好。

(一)强化组织领导,聚集整改合力

州委、州人大、州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柯俊书记在州委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强调,要聚焦审计成果运用,跟踪督促审计问题整改,扎实做好审计“后半篇文章”。刘芳震州长要求州直相关部门、有关县市提高思想认识,积极配合审计工作,主动接受审计监督,切实履行整改责任,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整改落实。吕星同志指出要加强审计成果运用和整改工作的贯通协作。丁辉同志专题研究、具体部署,对照问题强化督办检查、推动整改落实。州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亲自安排部署、督促推动审计整改,州人大财经委跟踪调研、督办检查,推动落实整改责任。

(二)压实各方责任,抓好整改落实

为抓好问题整改,州政府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了工作重点、责任分工、整改要求、整改时限,推动各级各部门知责明责、履责担责,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对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召开专题督办会,现场督办解决。全州审计机关采取建立台账、销号管理、现场检查、开展“回头看”等措施,强化督促督办和服务指导,针对重点问题,提出审计建议,推动问题全改、真改、彻底改。全州各级各部门继续坚持“谁整改谁负责、谁主管谁督促”的原则,狠抓整改落实。有关县市和州直单位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细化整改措施,逐项整改销号。财政、扶贫等牵头部门围绕整改方案,通过开协调会、发督办函、一线指导等方式,认真履行牵头责任,推动落实整改。相关单位坚持抓整改与促工作相结合,以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健全机制,深化审计成果运用,放大整改效果。如:州农业农村局根据审计指出的问题,延伸开展自查清理,全面整改固定资产账实不符的问题;州住建局牵头,协调公共资源交易、住房公积金、自然资源与规划等部门,结合审计反馈问题整改,解决了1.5亿元固定资产未入账的“老大难”问题。类似问题共整改了7个项目,转入固定资产或公共基础设施2.82亿元,其中,个别资产完工长达11年未入账的问题也得到了妥善解决。

(三)强化监督协同,形成联动机制

按照《加强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巡视巡察办与审计机关工作贯通协作暂行办法》等制度办法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纳入日常监督内容,督促有关县市、单位整改。巡察机构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纳入巡察监督重要内容,督促被巡察单位整改。2020年,纪检监察机关对全州26个单位审计整改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巡察机构对48个被巡察单位审计整改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审计机关与纪检监察机关、巡察机构信息共享、定期会商、专项联动、工作协作的监督协同格局进一步巩固提升。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2019年度州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的4方面16类问题,截至2021年3月中旬,共整改问题金额3.57亿元,占应整改金额的91.3%。其中:上缴财政485.24万元,归还原渠道资金99万元,统筹收回财政总预算6210.94万元,调整会计账目2.89亿元。

(一)州级预算执行及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州本级专项预算执行率偏低的问题。州财政局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提高预算精准度和到位率。一是2020年州本级专项预算编制时,取消2个专项涉及金额1200万元,压减因公出国(境)经费、会议费、政府购买服务等3个专项853万元;二是2020年根据专项预算执行情况,对确需调整的项目及时编制预算调整方案,并报州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三是2021年预算编制对专项预算进行了全面清理、整合,财政部门代编的8个专项预算全部取消,细化到部门项目。

2.在一般公共预算中安排国有企业改革补助资金567万元的问题。该项补助资金实际使用4.35万元,结余562.65万元财政已全部收回。州财政局、州国资委认真研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政策法规,加大贯彻落实力度,2021年已将国有企业改革补助资金50万元列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3.政府性基金年初财政代编预算金额较大,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偏低的问题。州财政局会同相关财政收入执收单位增强预算编制的针对性、科学性。一是在编制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时,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参照历年数据,做到科学预测、以收定支、量入为出;二是加大政府性基金支出管理,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等占比较重的政府性基金,加大项目支出预算编制的精准度和执行力度。

4.应缴未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97.99万元的问题。2019年度应缴未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已全额缴库,其中:州华泰交通建设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上缴72.16万元,州平安武装押运公司于2020年12月上缴25.83万元。

5.中央稳就业资金预算执行率偏低,州直创业担保贷款基金未充分发挥效益的问题。

(1)中央稳就业资金预算执行率偏低的问题。州财政局按照州直部门预算结余管理规定,已将预算指标1395.14万元全部收回。2020年中央就业补助资金2993万元,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已使用2678.56万元,预算执行率达到89.49%。

(2)州直创业担保贷款基金未充分发挥效益的问题。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通过拓展业务范围、新增“存单质押”担保、新增1家合作银行、建立考核机制等方式进行了整改。截至2021年2月底,该基金在保余额4759万元,占基金总额的85.44%,在保余额比2019年末增长112.9%。

6.未及时收回存量资金2369.9万元的问题。2020年1至4月,相关预算单位安排使用107.18万元,剩余2262.72万元州财政局于2020年8月、12月分两批次全部收回。

(二)州直部门及所属单位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结转上年上级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率偏低的问题。州财政局对超过两年仍未执行的结余资金1990.52万元,在办理决算时已全部收回。

2.部分单位预算执行率偏低的问题。在2020年预算执行中,州财政局加大对重点项目和重点资金预算执行进度的督促力度,提高预算执行率。在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中,对预算执行率较低的77个单位已相应调减预算3869万元。

3.部分单位行政运行经费超预算,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幅较大的问题。州财政局持续加强预算编制、执行、调整的精准度和约束力度。一是在2020年预算执行中,从严从紧管理“三公”经费、会议费、差旅费和培训费,加大检查力度,督促各单位严格按照项目和标准执行;二是在编制2021年预算时,按照公用经费压减不低于10%的标准、共压减1500万元,按照各单位项目支出压减20%的标准、共压减3869万元,按照各单位“三公”经费压减不低于5%的标准、共压减171万元。

4.预算编制不完整,2个单位可预见项目未编入年初预算的问题。州住建局在2020年预算执行中,加强支付管理和审核,严格按照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执行,并在2021年严格预算编制管理,如实编制可预见项目预算;州卫健委在编制2020年预算时,细化项目预算编制,建立多科室、直属单位集中商议和委领导班子集体审核的工作机制,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州财政局对州住建局、州卫健委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进行了指导、督促,要求进一步提升准确性、完整性。

(三)扶贫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少数扶贫项目进度不快、资金管理不够规范、产业项目效益欠佳等问题,被审计单位坚持边审边改、立行立改,采取加强督办、依法追偿、强化管理等措施积极整改。具体情况是:

1.11个项目进度滞后的问题。恩施市、利川市、来凤县等3个县市涉及的11个项目已于2020年完工。

2.个别农村公路存在的质量问题。利川市有关执法部门已对施工单位作出罚款的处罚决定,并责令返修。施工单位已对2.2公里路面4处断裂、塌陷、悬空问题进行了修复,剩余0.5公里的2处问题因涉及国家扶贫电站建设,为不影响电站施工进度,计划于电站完工后进行修复。少施工的0.3公里将在该项目完工结算时进行扣减。

3.个别商业银行未按协议执行,多划扣财政信贷风险补偿金99万元的问题。来凤县农商行已于2020年8月将多划扣的风险补偿金全部退回县精准脱贫服务中心设立的风险补偿金专户。

4.2个产业种植项目收益欠佳的问题。巴东县清太坪镇针对气候因素导致贝母出芽率不高,加之市场行情下滑、农户收益锐减、种植管护积极性降低、贝母产业发展后劲不足的实际情况,按照该县产业整体布局,及时进行产业转型,已发展白茶396亩。茶店子镇针对核桃产业坐果成熟率不高的问题,已安排技术员到村开展技术培训,制定核桃产业后续管护方案,根据需求开展常态化技术服务,并为全村种植户每户提供12斤肥料及枝剪等管护物资,强化管护力度。

(四)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4个单位应收未收租金934.89万元的问题。

州商务局、州农科院等2个单位已收回部分租金387.25万元,其余应收未收租金538.61万元处于法院强制执行阶段;恩施职院、州交通运输局等2个单位应收未收租金9.03万元已启动诉讼程序追缴。

2.部分单位固定资产底数不清的问题。

(1)2个单位购置的固定资产469.22万元、2个单位划拨或调剂调入车辆未入账的问题,已于2020年11月前计入固定资产账、录入固定资产管理系统。

(2)8个建设项目价值30375.38万元已竣工投入使用,但未转入固定资产或公共基础设施的问题,7个项目已转入固定资产或公共基础设施28194.87万元,州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办证综合楼项目正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3)24个单位固定资产账实不符,已处置或盘亏固定资产779.90万元未进行账务处理的问题。11个单位固定资产186.47万元已按规定进行账务处理;1个单位固定资产33.03万元已按规定进行账务处理、19.19万元正在开展资产清查;7个单位227.12万元资产已完成资产清查并形成处理意见,待主管部门批准后予以处理;5个单位314.09万元资产按照处置程序处于清查阶段。

三、尚未完全整改到位的问题及后续工作安排

截至3月中旬,仍有少数问题未彻底整改到位,一是4个单位部分租金未收回、个别在建工程暂未转固定资产的问题,处于诉讼或法院强制执行阶段。二是13个单位固定资产账实不符的问题,7个单位已完成资产清查,正在按程序报批,6个单位资产因历史资料不全,缺少相关佐证资料,仍需进一步清查后处理。

以上问题,有关单位对下步整改工作作出了具体安排:一是分类制定整改计划,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按照计划进度进行整改。二是进一步加强整改协同,及时与主管部门沟通协调,共同推进问题整改。三是举一反三,推动建章立制,堵塞漏洞,避免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州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审计工作,始终把审计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去谋划、部署和推进,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任务,强力推进落实。下一步,州人民政府将持续加强整改协同配合,督促各有关单位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完成整改工作,督促审计部门持续跟踪指导检查,进一步加大审计成果运用力度,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刘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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