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始县花坪镇麂子水村“7·29”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来源:州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2-11-22 09:00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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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29日,建始县花坪镇麂子水村毛家大院附近路段发生一起三车相撞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5人死亡,8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720万元。

事故发生后,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并分别作出批示,要求全力救治伤员,妥善处理善后事宜;要认真查明事故原因,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经州人民政府同意,2022年8月10日成立了由州应急管理局牵头,州公安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文旅局、州总工会等部门派员参与的建始县“7·29”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州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对该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进行调查。

事故调查组下设综合组、管理组、技术组等三个小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人员问询、实地走访、技术鉴定等方式,查明了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经过、应急救援、人员伤亡、善后处置等情况,分析了事故成因,认定了事故性质,提出了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处理意见和防范整改措施建议。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事故车辆及载客情况

1.鄂QK3F95号越野车(核载5人,实载4人),东风日产逍客牌,车辆型号为DFL7200VANL2,颜色为白色,非营运。车辆所有人张英超,初次登记日期2019年3月18日,检验有效期至2023年3月31日,在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投保交强险、商业险,第三者责任险保额200万元。

2.鄂QLU118号旅游大巴车(核载39人,实载30人),宇通牌,车辆型号为ZK6908HC9。行驶证登记所有人为恩施比兹卡旅游运输有限公司,实际所有人卢君。初次登记日期为2015年9月9日,检验有效期至2022年9月30日。持有道路运输证(证号:422801100299),有效期为2022年6月29日至2025年6月28日,年审有效期为2022年9月23日。在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保交强险、商业险,第三者责任险保额100万元,乘客座位险100万元/座。该车于2021年8月16日向恩施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办理停运,2022年6月29日向恩施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办理复驶,至事发之日共执行了两次包车任务,共发车4趟(分别为:7月26日恩施至野三关,27日恩施至梭布垭石林,28日恩施至大峡谷,29日恩施至清江<建始段>)。事发当日,车辆未进行安全例检。

3.鄂Q05888号中巴车(核载17人,实载10人),依维柯牌,车辆型号为NJ6606LCA1。行驶证登记所有人为湖北建始永昌运输集团永兴客运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所有人向胜,经营范围为四类班车客运、县际包车客运,已使用年限11个月。初次登记日期为2021年8月17日,检验有效期至2022年8月31日,在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保交强险、商业险,第三者责任险保额150万元,乘客座位险80万元/座。持有道路运输证(证号:422822100144),有效期为2021年8月18日至2024年8月17日,年审有效期为2022年8月18日。事发当日,车辆安全例检合格。

(二)事故车辆驾驶人情况

1.张英超,男,52岁,鄂QK3F95越野车驾驶人,建始县第一中学教师、官店镇社坦村乡村振兴驻村干部,户籍地为建始县业州镇团结路1号。驾驶证号码422822197008*****X,准驾车型C1,初次领证日期为2010年11月5日,有效期至2026年11月5日。经调查,张英超于事发当天早上服用氨酚烷胺胶囊后,于8时许搭载3名村民从官店镇前往建始县城,本人自述驾车期间头脑昏昏沉沉、浑身乏力。经检测,排除张英超酒驾、毒驾嫌疑。

2.卢君,男,53岁,鄂QLU118旅游大巴车驾驶人,户籍地为恩施市舞阳坝街道办事处金子坝村大枞树组8号。驾驶证号码为422801196910*****4,准驾车型A1A2D,初次领证日期为1997年10月27日,有效期至2022年10月27日。持有道路客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证号:422801196910*****4),有效期为2021年5月29日至2027年5月29日。经调查,该车驾驶座安全带上蓝色布条系卢君本人加装,加装后安全带长期处于松弛状态,无法有效复位,发生第一次刮撞时其受到冲击偏离驾驶位,车辆处于失控状态。经检测,排除酒驾、毒驾嫌疑。

3.向胜,男,49岁,鄂Q05888中巴车驾驶人,户籍地为建始县景阳镇廖家坦村6组1号。驾驶证号码为422822197306*****5,准驾车型A2,初次领证日期为2000年8月25日,有效期至2022年8月25日。持有客运、货运驾驶员从业资格证(证号:422822197306*****5),有效期为2021年5月7日至2027年5月7日。向胜在事故中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于7月29日19时死亡。经检测,排除酒驾、毒驾嫌疑。

(三)涉事有关企业情况

1.恩施比兹卡旅游运输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09年11月,法定代表人向俊平(女,37岁,大专文化程度),公司地址:湖北省恩施市金桂大道火车站商贸小区12排1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2800695137328N,注册资本:300万元;2009年10月19日初次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号为:鄂交运管许可客字422801200007号,经营范围为省际包车客运、省际非定线旅游,证件有效期间为2021年8月5日至2025年7月31日;公司设有安全科、办公室、动态监控中心等管理机构,其中法定代表人向俊平持有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证号:A01202142658798),安全科长段光泽持有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证号:A01202142677529),机务曹艺(女)持有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明(证号:B01202142576402);监控室有专人负责对运行车辆进行动态视频监控,事发当日上午9点,动态监控查询鄂QLU118旅游车无违法行为;该公司与恩施州雄威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签订《车辆安全例检委托检测协议》,将公司运营车辆的安全例检委托给恩施州雄威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2.湖北建始永昌运输集团永兴客运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05年8月,法定代表人杨先能(男,49岁,高中文化程度),公司地址:建始县官店镇居委会三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28227775980562,注册资本:50万元;2005年7月26日初次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号为:鄂交运管许可客字422822100009号,经营范围为四类班车客运、三类班车客运、县内包车客运、县际包车客运,证件有效期为2021年7月6日至2025年7月31日;公司负责人杨先能持有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证号:A01202242901295),安全责任人向大论持有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证号:B01202042397485)但未及时变更所属企业,安检员、门检员为杨先桃(女)一人兼任,2022年7月29日,对向胜驾驶的鄂Q05888中巴车进行了例检;公司设有监控室,有专人负责对运行车辆进行动态视频监控。

3.恩施星坐标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20年10月15日,法定代表人王乐春,公司地址为湖北省恩施市舞阳坝街道火车站移民小区四排18号2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2801MA49L06EXF,注册资本100万元;2020年11月2日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证号:恩施州文旅审批字[2020]16号);自2022年6月底恢复经营以来业务发展迅速,7月27日至8月2日,因接团团队业务(组团号:20220728豪石2)需要,该公司租用恩施比兹卡公司旅游大巴车(鄂QLU118)进行承运,临聘导游王海龙带团。带团导游王海龙,男,身份证号码:130283199304*****6,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持有导游证(证号ZV872821),注册机构为海南和谐之旅导游服务有限公司,事故发生时其站立于车厢驾驶室与第一排座位之间进行讲解。

(四)事故道路情况

1.道路设计情况:经查阅设计文件,事发路段参照二级公路标准设计,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8.5米,路面宽度7.0米,最大纵坡8%,最小坡长120米,临崖临水设有波形护栏。设计文件桩号由红岩寺至景阳河,S339省道桩号由景阳河至红岩寺方向。

2.事故发生路段设计情况:事发路段位于339省道K99+300m处(建始县花坪镇麂子水村毛家大院门前路段),该段设计纵坡为6%,坡长为290米,变坡点位于K99+227.2m(设计图桩号K24+960m)处。路基断面形式为0.75米硬路肩+7米宽路面+0.75米硬路肩,设置波形护栏一侧路基加宽0.25米。满足二级公路设计标准。经查阅建始县红岩寺至景阳公路(交安)工程项目中间计量表,在该段左侧设置港湾式停车带,停车带总长199.3米,停车区长115.3米,花坪端渐变段长为46米,景阳端38米。

3.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现场位于339省道K99+300m处(建始县花坪镇麂子水村毛家大院门前路段),道路呈南北走向,北为花坪镇方向,南为景阳镇方向,东侧为港湾式公交车站,车站外围为空地,西侧路外为“毛家大院”民宿。道路路面为沥青路面,路面干燥、平整,两侧有防护措施,双向两车道,有道路中心线(虚线)。道路全宽7.2米,道路东侧有港湾式车站停车区,宽5.3米,停车区与车行道中间网状线宽2.4米,事发路段道路南北向为上坡,坡长290.0米,道路纵坡6%。经勘验,现场纵坡、路基、路面宽度(含加宽段)、标线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事发路段有限速标志,大型车限速50km/h,小型车限速60km/h。

(五)事故车辆勘验鉴定情况

1.鄂QK3F95号越野车。经勘验,车辆前保险杠左侧变形碎落,左前照灯、左后视镜、左前车窗玻璃、左前翼子板破裂,发动机盖、左前车门挤压变形有明显刮擦痕迹,左前轮爆胎掉落,驾乘舱内前排主副气囊和两侧气帘展开。经鉴定,事发时车辆行驶速度约为38km/h-41km/h。

2.鄂QLU118号旅游大巴车。经勘验,该车受损严重,前风挡玻璃、左右前照灯、散光镜碎裂脱落,前保险杆、右侧A柱、左前轮辋罩、轮眉、盖板,前围板、行李箱盖板、左后轮后方轮眉、仪表台受损弯折变形,车身左侧见明显刮擦痕迹,痕迹走向由前往后,并向后变形。车内座椅完好,除导游王海龙外其他人均系安全带。经鉴定,驾驶座安全带织带由一根蓝色布条捆绑固定于座位靠背左侧上部的三角形导向环处,呈松弛状态,无法有效复位,事发时车辆行驶速度约为62km/h。

3.鄂Q05888号中巴车。经勘验,车顶左侧前部、车身前部溃缩变形,左侧风窗玻璃、左后视镜、前保险杠、通风格栅、左右前照灯、前挡风玻璃碎落,前轴、冷凝板、散热器、发动机舱内组件向后移位,左前轮及悬架、发动机舱盖弯折变形,车内仪表台及方向盘破损,车厢内多个座椅存在折叠或整体脱落现象。经鉴定,事发时车辆行驶速度约为54km/h。

(六)天气情况

据建始县气象局出具的证明材料显示,7月29日,花坪镇天气晴,温度28℃,事发地点视线良好。

(七)人员伤亡情况

事故共造成5人死亡,8人受伤。死者中男性2名,女性3名。伤者中年龄最小为6岁,年龄最大为56岁。

(八)其他情况

鄂QK3F95越野车驾驶人张英超,为建始县第一中学教师,2021年11月被派驻到官店镇社坦村任第一书记、工作队队长、尖刀班班长,开展乡村振兴工作。7月28日下午,张英超接到村民杨光辉电话,称其身体不适需要到恩施市就医,且已与恩施州中心医院预约就诊时间,需要在7月29日中午12点前到医院就诊。因交通不便,为能准时赶到医院,杨光辉请求张英超将其送到建始火车站乘动车前往恩施。得知这一情况后,张英超遂与村书记及尖刀班成员沟通,决定29日凌晨出发送杨光辉前往建始火车站乘车。七组村民程耀武计划7月29日乘坐12点左右的火车前往武汉务工,其担任村干部的妹妹程云霞在得知张英超29日会驾车去建始火车站后,便告知程耀武可乘便车一同前往,随即程耀武就与张英超联系,希望29日能搭便车前往建始火车站,张英超同意。7月29日凌晨,张英超开私家车载杨光辉夫妇二人和程耀武从社坦村出发前往建始火车站。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应急救援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22年7月29日9时11分,张英超驾驶鄂QK3F95越野车沿339省道从建始官店镇往建始县城方向行驶,行至K99+300m处(建始县花坪镇麂子水村毛家大院路段),上坡过程中,其车辆左前部越过道路中心线与对向由卢君驾驶的鄂QLU118号旅游大巴车刮撞。随后旅游大巴车失控驶入对向车道,与向胜驾驶的鄂Q05888号中巴车相撞,造成5人死亡,其中4人当场死亡(中巴车乘客罗辛琼、汪桂秀、夏成秀及旅游大巴车导游王海龙),1人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中巴车驾驶员向胜);8人受伤,其中旅游大巴车2人、中巴车6人(2人伤势较重),伤者经抢救均已脱离生命危险。

(二)应急处置情况

7月29日9时12分,建始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建始县花坪镇毛家大院路段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有人员伤亡”。接警后,建始县公安局指挥中心立即指令花坪派出所赶赴现场处置。9时17分,花坪派出所三名民辅警赶到现场,第一时间开展伤者救援、现场保护、信息上报等工作。花坪镇卫生院随即赶赴现场处置,及时将伤者送往医院救治。

接到事故信息后,县委书记张渊平带领相关部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指挥调度和事故处置。现场成立了“7·29”交通事故处置工作专班,快速有序的开展现场救援工作。州公安局、建始县公安局第一时间抽调人员赶赴现场开展走访调查、证据调取、检验检测、尸体鉴定、视频恢复、善后维稳等前期工作。

接到事故报告后,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州委书记胡超文、州长夏锡璠、州委宣传部部长向红林、副州长田军等领导迅速率州应急局、州交通运输局等部门负责人赶到现场,指导督导事故处置及善后工作。现场成立“7·29”交通事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抽调156人组建综合调度、现场处置、伤员救治、事故调查、舆情管控、善后处置6个专班,明确责任分工,有序开展事故处置和善后维稳等工作。

(三)事故善后及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罗辛琼、汪桂秀、夏成秀、向胜4名死者已安葬,王海龙遗体经火化后,于7月31日安排专人护送至恩施火车站由亲属运遗回河北唐山老家。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720万元,其中死者赔偿约470万元,车辆损失约50万元,伤者救治及补偿约200万元。

三、属地政府及有关部门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情况

(一)建始县

今年来,建始县政府先后召开了5次县政府常务会议、5次党组(扩大)会议、4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有关工作;印发了应急事故预案及其他领域专项整治方案5个;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就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强调讲话5次,对全县安全工作做了安排和部署。县委县政府按照《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方案》,稳步开展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截至2022年9月,共成立各领域检查组21个,检查单位549家,发现隐患934处,已整改786处,余下148处尚在整改之中,处罚款241.21万元。政府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别对政府安排部署进行了落实。建始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按照州公安局和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围绕“减量控大”要求开展工作,坚持开展“一盔一带”行动和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先后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16次,对辖区企业开展安全教育培训6次,对全县“两客一危”企业及客运站开展每月巡查,对企业违法处理情况进行每周通报,联合建始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对风险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先后对湖北建始永昌运输集团永兴客运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9次安全检查。建始县公安局官店派出所常态化开展设卡监督检查和全镇道路隐患排查工作,对辖区车站和企业每月进行监督检查并开展安全培训,对酒驾、不系安全带等情况开展专项行动,同时入户、入校园进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建始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按照道路运输行业管理职责,全面开展道路旅客运输安全管理工作。先后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6次,与辖区31个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对辖区企业开展安全教育培训2次,按年度安全监管监督检查计划开展监督检查800次,制定重点时段专项工作方案4份,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8次,加强对重点营运车辆日常监管,对辖区车辆通过动态监管平台进行每月抽查并考核通报,今年连续6个月对湖北建始永昌运输集团永兴客运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联网联控考核通报,并进行了8次现场安全检查。花坪镇人民政府先后召开安全工作例会及安全生产推进会等6次;镇党委政府7月1日印发了《花坪镇应对旅游高峰工作方案》安排部署旅游旺季各项工作;镇安办先后下发3次工作提示,要求相关镇直单位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花坪派出所持续组织开展道路安全宣传、常态化路查路巡、严查违法违规驾驶工作。至7月29日,全镇共发现并整改农村道路安全隐患10处,发现S339省道、旅游沿线道路危险路段7处,设置劝导点文明劝导车辆300余辆,查处交通违法行为60余起。

(二)恩施市

今年来,恩施市政府先后召开了5次市政府常务会议、5次党组(扩大)会议、12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有关工作;印发了应急事故预案及其他领域专项整治方案7个;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就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强调讲话13次,对全县安全工作做了安排和部署。分管领导及部门负责人先后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应急管理学习会20余次对相关工作部署进行了落实。截至9月,恩施市持续开展“七进”活动,发放宣传资料30万余份;开展旅游客运市场专项整治,查处涉嫌非法营运“黑车”25起,罚款18万元,到企业检查383次,发现隐患466处,立案调查241起,罚款106万元。持续开展国省干线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改行动,开展隐患排查140次,排查安全隐患163处,全部整改完成。政府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别对政府安排部署进行了落实。恩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按照州公安局和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围绕“减量控大”要求开展有关工作,坚持开展“一盔一带”行动。先后召开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工作会议2次,对辖区内企业开展安全教育培训4次,每月对风险企业进行走访,了解驾驶员教育培训、车辆违法行为处理、动态监控管理等情况。每季度对全市企业进行一次全覆盖检查,先后对恩施比兹卡旅游运输有限公司进行了3次安全检查。恩施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按照道路运输行业管理职责,全面开展道路旅客运输安全管理工作。先后召开8次班子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先后制定了2022年春运工作方案、治超工作百日攻坚行动方案、“亮剑乡镇、保一方平安”交通运输综合整治方案,开展安全督导检查、隐患排查治理和打非治违等工作。组织辖区“两客一危”企业召开安全工作部署会议18次,组织全市客运企业开展应急演练,每天通过动态监管平台抽查辖区5%-10%重点营运车辆,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处理,今年对恩施比兹卡旅游运输有限公司进行了3次安全检查。恩施市文化和旅游局按照旅游行业管理职责,开展旅游安全管理工作。先后召开重点时段旅游安全、疫情防控工作会议2次,组织辖区旅游企业开展安全和疫情防控教育培训5次,成立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检查专班,组织开展了2次专项行动,按计划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督导检查,发现隐患问题及时督促企业整改到位,今年先后对恩施星坐标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进行了2次安全检查。

四、事故原因及性质认定

(一)直接原因

经调查认定,张英超驾驶鄂QK3F95越野车未靠右侧通行,车辆左前部越过道路中心线占用对向车道导致与对向车道车辆刮撞是本次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卢君驾驶鄂QLU118旅游大巴车超速行驶,并未按规范使用安全带是本次事故发生的又一原因。向胜驾驶的鄂Q05888中巴车虽然在事发时车辆行驶速度约为54km/h,存在轻微超速的情形,但与事故的发生并无必然联系。

建始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第4228221202200000731号),并经州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复核,认定张英超、卢君在“7·29”事故中承担同等责任,向胜及其他乘客无责任。

(二)驾驶员安全意识方面原因

肇事驾驶员张英超、卢君,道路交通安全意识严重缺失。张英超近3年来有4次交通违法违规行为记录,其中违停2次、闯红灯1次、不按规定车道行驶1次,且7月29日在其服用氨酚烷胺胶囊后仍然驾车,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卢君近3年有4次交通违法记录,其中超速1次、违停1次,不按规定车道行驶2次,交通安全素养低。

(三)企业管理方面原因

1.恩施比兹卡旅游运输有限公司。一是未按《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运输任务的车辆进行安全例检。经调查该公司7月27日至8月2日,没有对执行运输任务的鄂QLU118旅游客车进行安全例检;二是未按《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对所属道路运输车辆和驾驶员运行过程进行实时监控和管理,每天仅分3次抽查4台车辆运行情况;三是未落实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6月23日以来,公司没有安全隐患排查记录记载,7月份公司自查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二季度隐患排查数均显示为0;四是对驾驶员安全教育和培训不到位,鄂QLU118旅游客车驾驶员卢君,近3年有4次交通违法行为。

2.恩施星坐标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对导游安全教育不力,未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调查组在该公司未查阅到开展安全例会和旅游团出发前安全培训记录资料,且无对事故车辆随车导游王海龙的教育培训资料。

3.湖北建始永昌运输集团永兴客运有限责任公司。管理力量不足,因疫情原因,管理成本增加,经营亏损大,裁员后仅3名管理人员,不能满足公司日常客运安全管理需要,存在一人身兼多职多岗多责情况。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向大论,虽持有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但至事故发生时证件还未变更至该公司。

(四)有关部门监管方面原因

1.恩施市交通运输局。恩施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对恩施比兹卡旅游运输有限公司检查频次少、检查不深入,未检查发现该公司不按规定对运输车辆进行例检和未对所运输车辆及驾驶员进行实时监控和管理等问题。恩施市交通运输局作为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的主管部门,对其指导督导不够。

2.恩施市公安局。恩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组织开展旅游交通安全检查工作不深入、力度不够。恩施市公安局作为市交通警察大队的主管部门,对其工作指导督导不够。

3.恩施市文旅局。对旅行社和导游日常监管职责,局机关内部分工不明,对恩施星坐标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检查频次少,指导督导该公司开展导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不力。

4.建始县交通运输局。建始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对湖北建始永昌运输集团永兴客运有限责任公司客运安全管理工作指导督导不够。建始县交通运输局作为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的主管部门,对其工作指导督导不够。

5.建始县公安局。建始县公安局花坪派出所(建始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花坪中队),开展辖区内道路交通安全路检路查力度不够,事故预防工作不到位。建始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对花坪派出所业务工作指导不到位,督导不够。建始县公安局作为县交通警察大队和花坪派出所的主管部门,对其工作督导不够。

(五)有关地方党委政府方面原因

1.花坪镇人民政府,对辖区内旅游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负有属地管理职责,虽在旅游旺季召开相关会议部署旅游安全工作并印发了《花坪镇应对旅游高峰工作方案》,但工作方案未将旅游旺季交通安全明确为工作重点,组织开展辖区旅游旺季交通安全管控工作不到位。

2.官店镇人民政府,根据州委组织部下发的《关于印发<恩施州村(社区)尖刀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恩施州组通〔2021〕5号)要求,属地乡镇党委政府对辖区驻村干部负有日常监督管理职责。官店镇人民政府对驻村干部安全宣传不够。调查还发现,部分驻村干部工作出行以私家车为交通工具,若驻村干部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出行将存在一定安全风险。

(六)事故性质

经事故调查组认定,建始县花坪镇麂子水村“7·29”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是一起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事故。

五、对事故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处理建议

(一)司法机关已采取措施人员

1.张英超,男,鄂QK3F95越野车驾驶人。涉嫌交通肇事罪,2022年7月31日,被建始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2.卢君,男,鄂QLU118旅游大巴车驾驶人。涉嫌交通肇事罪,2022年9月29日建始县公安局决定对其取保候审。

(二)建议给予行政处罚人员

建议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吊销肇事驾驶人张英超、卢君的驾驶证。

(三)建议对涉事有关企业依法予以处理

1.恩施比兹卡旅游运输有限公司,建议由恩施市交通运输局依法依规对该公司及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立案查处,并责令该公司停业整顿。

2.恩施星坐标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建议由恩施市文旅局责令其停业整顿并约谈公司主要负责人及分管负责人。

3.湖北建始永昌运输集团永兴客运有限责任公司,建议由建始县交通运输局责令其全面整顿并约谈公司主要负责人及分管负责人。

(四)建议问责人员

由恩施市、建始县对相关部门和属地政府负有责任的4名人员进行追责、问责处理。

(五)建议问责单位

1.建议恩施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文旅局向恩施市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恩施市人民政府对市交通运输局、市文旅局主要负责人及市公安局分管负责人进行工作约谈。

2.建议建始县交通运输局、公安局、花坪镇政府及官店镇政府向建始县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建始县人民政府对县交通运输局、花坪镇政府、官店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及县公安局分管负责人进行工作约谈。

3.建议建始县人民政府、恩施市人民政府向州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州人民政府对建始县人民政府、恩施市人民政府分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负责人进行工作约谈。

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的问责处理工作完成后,建始县人民政府、恩施市人民政府以书面的形式及时向州人民政府报告问责处理情况,并将问责处理相关材料抄报州安委会办公室,由州安委会办公室将调查处理情况在全州予以通报。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有效防范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提出以下工作建议:

(一)进一步树立安全发展意识。各县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切实承担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强化预防为主思想,采取积极主动的防范措施,提前预防,及早应对,牢牢把握安全生产工作主动权。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加大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坚决遏制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二)进一步完善联合治理机制。各县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联合治理工作机制。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形成联合治理长效协作机制,规范日常联合执法行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联合治理工作取得实际效果。二是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组织当地公安交管、交通运输、市政管理等部门成立联合执法队伍,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管控,严查运输企业内部安全管理不到位问题,严查不按规定行驶、超速行驶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车辆,加大违法行为现场查处力度,切实净化道路通行环境,同时运用大数据全面分析交通事故规律特点,科学调整重点区域、重点道路的勤务部署,切实提高现场执法的针对性、实效性。三是强化隐患排查力度。各级有关部门要联合对事故易发多发路段、平面交叉路段、急弯陡坡路段等进行全面隐患排查,对存在影响行车视距的路树、广告牌、非法建筑物等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清理、整治。完善平交道口相应的安全设施,及时维修、更新损坏的警示、指示牌等。

(三)进一步加强安全宣传力度。各县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工作。深入开展“一盔一带”系列主题宣传活动,通过电子显示屏、宣传栏、发放传单、开展讲座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加强“五进”宣传,对道路沿途群众加大交通安全宣传力度,特别是对货车、摩托车驾驶人及行人等群体,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教育,点对点向客货运驾驶人、农村重点群体精准推送路况提示、典型案例警示短信,全方位拓展交通安全宣传覆盖面,不断提升全民交通安全素质。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督促企业学法用法,自觉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做好驾驶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提高驾驶员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安全素养。

(四)进一步优化交通指示设施。各县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按照《恩施州交通运输局恩施州公安局关于印发恩施州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恩施州交建〔2022〕30号)要求,对辖区范围内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等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对不符合《通知》要求的公路进行整改升级,严格按要求落实道路标线、警示标志、减速带、警示桩、闪光警示灯“五必上”措施;对破损、老旧、缺失的路面标线,及时维护,提高驾驶人对道路线形、行车道轮廓的辨识能力;在危险路段完善限速、禁止超车、弯道警示、长下坡警示、反光凸面镜等设施。在易发多发交通事故路段增加测速设备,增设区间或定点测速,依法对超速违法行为进行处罚,进一步做好控速管理,压降道路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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