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民政局拟对8家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行政处罚的公告

来源: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4-10-25 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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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恩施州民政局拟对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收藏家协会等8家超过两年以上未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具体名单如下: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收藏家协会、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城市园林行业协会、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会、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互联网商务促进会、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尚灵硒资源开发利用研究所、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农业产业协会、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善品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魔芋产业协会。

以上8家社会组织如对上述行政处罚有异议,请在本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我局提出陈述申辩、申请听证,逾期视为放弃陈述申辩及听证的权利。此公告自发布之日起60日后即视为全部送达。

特此公告。

恩施州民政局   

2024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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