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恩施州污染源执法监测报告

来源:恩施州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5-01-06 17:00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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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测要求 1

(一)监测范围 1

(二)监测项目 1

(三)监测时间和频次 1

(四)评价方法和标准 1

二、总体情况 1

三、入河排污口监测情况 1

(一)监测情况 2

(二)超标情况 2

四、重点尾矿库监测情况 2

(一)监测情况 2

(二)超标情况 3

五、磷石膏库(堆场)监测情况 3

(一)监测情况 3

(二)超标情况 3

六、涉重行业企业监测情况 4

(一)监测情况 4

(二)超标情况 4

七、其他排污单位监测情况 5

(一)监测情况 5

(二)超标情况 5

八、执法立案查处情况 5

具体监测数据见附表: 6

附表1:污染源执法监测情况数据汇总统计表 6

附表9:其他排污单位超标数据一览表 6

一、监测要求

(一)监测范围

恩施州已核发排污许可证企业466家及45个入河排污口等。

(二)监测项目

1.入河排污口监测

监测项目:pH值、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等,根据管理需要确定。

2.重点尾矿库监测

监测项目:pH值、化学需氧量、氨氮、汞、镉、氟化物等,根据管理需要确定。

3.涉重行业企业监测

监测项目:结合环境管理需求,参照许可证、环评报告书或批复文件的要求对特征重金属指标进行监测。

4.城镇污水处理厂监测

监测项目: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等,根据管理需要确定。

5.VOCs排污单位监测

我州VOCs排污单位主要是石化行业,测定项目为非甲烷总烃,根据管理需要确定。

(三)监测时间和频次

恩施州辖区范围内发放的排污许可证是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6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进行制定。辖区范围内持有排污许可证的单位/企业结合自己企业情况自行制定的监测方案,监测时间和频次严格按照湖北省污染源监测信息管理与共享平台监测方案执行。

(四)评价方法和标准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A标准等。

二、总体情况

2024年,恩施州污染源执法监测共监测115家企业,监测率22.68%,其中重点尾矿库1家、无磷石膏库(堆场)及涉重行业企业,其他排污单位114家;长江入河排污口45个,监测率100%。

三、入河排污口监测情况

(一)监测情况

2024年,恩施州长江经济带入河排污口计划监测45个,实际监测45个,监测率100%。

表1恩施州入河排污口监测情况

地 市

入河排污口(个)

已监测(个)

监测比例(%)

达标数量(个)

超标数量(个)

超标率

恩施州

,45

45

100

45

0

0

合计







(二)超标情况

实际监测的45个长江入河排污口均达标,达标率100%。

表2  超标排口数及超标倍数范围情况(按超标项目统计)

超标项目

超标排口数(个)

超标倍数范围






四、重点尾矿库监测情况

(一)监测情况

2024年对恩施州内重点尾矿库来凤县孚瑞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废水进行了采样监测。

表3恩施州重点尾矿库监测情况

地 市

重点尾矿库(个)

已监测

(个)

监测比例(%)

达标数量(个)

超标数量(个)

超标率

恩施州

1

1

100

1

1

0

合计







(二)超标情况

监测结果显示,来凤县孚瑞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废水达标。

表4  恩施州重点尾矿库污染物超标情况

超标污染物

超标数量(个)

超标排放口(个)

超标倍数范围








、其他排污单位监测情况

(一)监测情况

2024年对恩施州114家其他排污单位进行了采样监测,其中VOCs排污单位监测11家。

表9  恩施州其他排污单位监测情况

地 市

VOCs排污单位(家)

已监测(家)

监测比例(%)

达标排污单位(家)

超标排污单位(家)

超标率

恩施州

33

11

33.33

11

0

0

合计







(二)超标情况

监测结果显示,11家VOCs排污单位均达标,1家污水处理厂总氮17.2mg、总磷1.74mg,分别超过《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限值0. 15 倍、2.48 倍。。

表10恩施州其他排污单位污染物超标情况

超标污染物

超标排污单位(家)

超标排放口(个)

超标倍数范围

总磷

1

1

0.15

总氮

1

1

2.48

八、执法立案查处情况

2024 年 8 月 8 日,恩施州生态环境局巴东县分局对巴东县兴东水务有限公司运营的巴东县金果坪乡污水处理厂进行了检查,发现运营过程中,一是未按要求投加污水处理药剂,二是将出水水质自动监测设备的进水管线与采样进水管道断开,插入装有自制水样的塑料瓶中,故意用自制水样代替实际水样进行监测,三是巴东县环境监测站对该污水处理厂总排水口进行采样监测,结果显示总氮17.2mg、总磷1.74mg,分别超过《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限值0. 15 倍、2.48 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结合《湖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2021年修订版)》"表 11 以逃避监管方式违法排污行为的罚款幅度裁定"进行裁定,经研究,决定对巴东县兴东水务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贰拾柒万圆整(270000.00元)。

具体监测数据见附表:

附表1  污染源执法监测情况数据汇总统计表

附表9  其他排污单位超标数据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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