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于2025年3月27日至2025年4月10日征求意见,期间公众环境研究中心咨询反馈,经核实告知,金果坪乡污水处理厂2024年因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被依法处以十万元以上罚款。按照《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方案》等文件要求,恩施州生态环境局对该意见反馈予以核实确认,现更新恩施州2025年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
请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及各分局督促名单上的企业,按要求进行环境信息披露,为推进法治化建设,形成企业自律、管理有效、监督严格、支撑有力的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贡献恩施力量。
附件:恩施州2025年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
恩施州生态环境局
202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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