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第九届全国大众冰雪季启动仪式湖北分会场暨湖北省第三届冰雪大会 总体方案》的通知

来源:湖北省体育局 发布日期:2023-01-11 16:30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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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第九届全国大众冰雪季启动仪式

湖北分会场暨湖北省第三届冰雪大会

总体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体育局、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各有关单位:

现将《第九届全国大众冰雪季启动仪式湖北分会场暨湖北省第三届冰雪大会总体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湖北省体育局

2023年1月10日

第九届全国大众冰雪季启动仪式湖北分会场

暨湖北省第三届冰雪大会

总体 方 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总结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全省冰雪运动发展的决定》《关于加快建设冰雪运动南展示范区的实施意见》,全面促进我省冰雪运动广泛开展,根据《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在“第九届全国大众冰雪季”期间广泛开展群众冰雪赛事活动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举办第九届全国大众冰雪季启动仪式湖北分会场暨湖北省第三届冰雪大会,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奋进新时代 冰雪新征程

二、活动时间

2023年1月30日-2月1日(正月初九—正月十一)。

三、活动地点

恩施州巴东县绿葱坡滑雪场。

四、主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湖北省体育局

恩施州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湖北省体育局武术和冬季运动管理中心

湖北省社会体育管理中心

恩施州文化和旅游局

巴东县人民政府

协办单位:巴东县文化和旅游局

绿葱坡镇人民政府

恩施绿葱坡滑雪场有限公司

五、活动内容

活动包含冰雪运动比赛(竞技比赛、趣味比赛)、开幕仪式、颁奖仪式、“冰雪之夜”活动等相关内容。

(一)冰雪运动比赛。

1.项目设置。

(1)竞技比赛项目。设置单板滑雪回转、高山滑雪回转等2个比赛项目。

(2)趣味比赛项目。设置雪上龙舟、雪地接力、雪地拔河、雪圈接力、雪地两项赛等5个比赛项目。

2.参赛范围。

以各市州为单位组队参赛。各市州必须报名1支代表队参赛,活动举办地(巴东县)可报名1支代表队参赛(相关规定详见竞赛规程)。

总体参赛人员控制在200人以内,各参赛代表队须报领队1人、教练员1人、运动员8人代表市州队伍参加竞技比赛和趣味比赛。各参赛代表队领队由市州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分管负责同志担任。

3.参赛要求。

(1)参赛运动员必须身体健康,具备完成比赛的心理、生理和具备中级道的滑雪能力。

(2)参赛运动员持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护照、户口本),通过核对身份资格审查。提交个人健康证明、个人意外保险单、自愿参赛声明书等相关资料。

(3)参赛运动员年龄要求为12周岁至45周岁,未成年人须经监护人同意确认后,方可参赛。

(4)现役及退役未满两年的专业运动员禁止参赛。

(5)参加本次赛事活动的嘉宾、记者、运动员、裁判员及工作人员团体意外险由赛事承办方统一购买。

(6)参加趣味比赛的运动员,在各代表队参加竞技比赛的运动员中产生。

(7)其他具体要求在各竞赛规程中明确。

(二)开幕仪式、颁奖仪式、“冰雪之夜”等活动。

举办开幕仪式、颁奖仪式、“冰雪之夜”等活动,并邀请活动主承办单位相关领导、嘉宾出席活动(相关实施方案另行制订)。

(三)其他。

活动举办地(恩施州、巴东县)可结合本次活动总体安排,举办相关配套冰雪赛事活动。

六、实施步骤

(一)策划筹备阶段(活动开始前)

1.制定活动方案。组织召开工作研讨会,研究制定第九届全国大众冰雪季启动仪式湖北分会场暨湖北省第三届冰雪大会总体方案、竞赛规程。

2.印发活动通知。以省体育局名义印发活动总体方案、竞赛规程。研究制定相关活动具体实施方案。

3.组织报名参赛。组织活动相关报名参赛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活动举办期间)

1.召开竞赛会议。组织各参赛代表队召开赛前竞赛工作会议,明确竞赛纪律和相关要求,进行比赛抽签等相关事宜。

2.举办开幕仪式。结合湖北省“体教融合杯”青少年冬令营(巴东站)开营仪式举办开幕式,并邀请活动主承办单位相关领导、嘉宾出席活动。

3.举办赛事活动。加强安全应急处置相关措施,安全有序举办相关冰雪赛事活动,比赛结束后举行颁奖仪式。

4.举办“冰雪之夜”活动。组织参赛代表队及相关人员,举办以篝火晚会、文体展演等为主的“冰雪之夜”活动。

(三)宣传总结阶段(活动结束后)

1.做好总结归档。总结活动成功经验和特色亮点,并做好活动宣传。收集整理活动文字、照片、视频等相关资料,并做好资料存档工作。

2.加强宣传推广。加强活动宣传推广,指导全省有条件的地方在第九届全国大众冰雪季期间举办群众喜闻乐见的冰雪赛事活动。

七、分工安排

省体育局负责本次活动的总体策划和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制定活动总体方案和竞赛规程;恩施州文旅局负责对接省体育局和巴东县做好对接协调,负责指导巴东县做好活动的具体承办工作;巴东县人民政府作为活动承办方,落实活动承办主体责任,负责按照省体育局等有关方面要求,安全有序举办相关赛事活动。

八、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第九届全国大众冰雪季启动仪式湖北分会场暨湖北省第三届冰雪大会组委会,坚持组委会统一领导、组委会办公室督办、承办地具体组织实施的工作机制,坚持分工合作、密切配合、有机协调、整体联动,形成强大合力。

(二)强化工作责任。各地、各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突出筹备工作重点,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和任务安排,加快筹备工作进度,确保本次活动如期圆满举行。

(三)强化安全防范。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地方和行业实际情况,细化和完善安全风险防控方案、应急处理方案、疫情防控方案、赛事活动组织方案,强化安全防范措施,确保绝对安全。


附件:1.冰雪运动竞技比赛竞赛规程;

2.冰雪运动趣味比赛竞赛规程。

附件1



冰雪运动竞技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湖北省体育局

恩施州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湖北省体育局武术和冬季运动管理中心

湖北省社会体育管理中心

恩施州文化和旅游局

巴东县人民政府

三、协办单位

巴东县文化和旅游局

绿葱坡镇人民政府

恩施绿葱坡滑雪场有限公司

四、竞赛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1月30日-2月1日(1月30日报到,2月1日离会)。

地点:恩施州巴东县绿葱坡滑雪场。

五、竞赛项目

(一)单板滑雪回转。设男子项目成年组、青少年组,女子项目成年组、青少年组。

(二)高山滑雪回转。设男子项目成年组、青少年组,女子项目成年组、青少年组。

六、参加单位

以市州为单位组队参赛,活动举办地(巴东县)可报名1支代表队参赛。

七、参赛资格

(一)参赛运动员须长期从事体育锻炼,必须为身体健康的滑雪爱好者。

(二)参赛运动员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户口本参赛。

(三)本次参赛的未成年运动员,须经监护人同意确认后,方可参赛。

(四)现役及退役未满两年的专业运动员禁止参赛。

(五)参赛运动员必须持有二级甲等或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同时必须出具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适用于比赛及往返赛区途中)。

  1. 参赛运动员须签订《自愿参赛免责责任书》。

(七)参赛运动员应具备中级道滑雪能力,必须穿戴符合滑雪安全规定的雪具和护具(佩戴头盔),经组委会检查合格后方可参加比赛。

八、参加办法

(一)各参赛代表队限报领队1人(由各市州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分管负责同志担任)、教练员1人、运动员8人。

(二)参赛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赛。

(三)各参赛代表队须全项(8个小项)参赛,且不得兼项参赛(各代表队8名参赛运动员每人限报1个小项)。

(四)年龄规定。成年组(18—45岁):1978年1月1日—2005年12月31日;青少年组(12—17岁):2006年1月1日—2011年12月31日。

九、竞赛办法

(一)规则执行。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冬季运动管理中心和中国滑雪协会共同审定的最新版《国际雪联高山滑雪竞赛规则》;涉及抽签的办法由技术代表确定。

(二)服装规定。参赛运动员不得用任意方式遮挡号码布前面与后面,号码布上的号码必须清晰可见,以便线路裁判员更好的辨别参赛运动员;服装器材所有组别服装不限;所有组别器材不限。

(三)出发顺序。第一次滑行出发顺序由抽签确定;第二次滑行出发顺序根据第一次滑行成绩逆序出发;遵循女子组先出发原则。

(四)线路设置。组委会选派具备线路设计资格和能力的线路设计员设计线路;女子组、男子组均在同一条线路滑行。

(五)成绩管理。依据《单板滑雪竞赛规则》《高山滑雪最新竞赛规则管理规定》,根据实际情况,裁判长有权对竞赛规则进行调整。

(六)成绩公布。所有成绩公告将在比赛指定平台和地点公布。

(七)抗议与仲裁。如果对参赛运动员资格、成绩等有异议,须在比赛结束后十五分钟内以书面形式申请仲裁,并提交相关证据;申请仲裁需交纳500元仲裁费,否则仲裁委员会将不予受理;申诉成功后退还500元仲裁费,申诉不成功,仲裁费不予退还。

(八)安全规定。所有参赛运动员比赛时必须佩戴滑雪头盔,运动员的服装、器材应符合国际雪联有关安全规定;各项目正式比赛不足3队,取消该项比赛。

(九)违规处理。严重违反竞赛规则和规程的参赛运动员或发生违反体育道德行为的参赛运动员,裁判团有权对其取消本场比赛资格。

十、计分计牌、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录取前八名,不足8人按实际参赛人数录取。

(二)前八名进行奖励,其中前三名颁发奖盘、奖金及完赛奖牌,其他名次颁发奖金及完赛奖牌。

名次

男子高山滑雪回转

女子高山滑雪回转

男子单板滑雪回转

女子单板滑雪回转

第1名

1500

1500

1500

1500

第2名

1000

1000

1000

1000

第3名

800

800

800

800

第4—5名

500

500

500

500

第6—8名

300

300

300

300

项目分成人、青少年两个组别分别奖励。

(三)奖金领取与发放。运动员领取奖金时,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签字领取;各组前三名运动员必须参加颁奖,否则取消该运动员奖励;比赛奖金在赛事结束后统一发放。

十一、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报项

具体报名方式见补充通知。

(二)报到。

裁判长、编排人员在本项目竞赛开始前2天报到,裁判员于赛前1天报到,各参赛代表队于赛前1天报到。比赛结束后离会。

十二、申诉和纪律

(一)凡对报名参赛运动员资格有争议的,由争议单位以书面形式并提供证明材料向大会提出申诉。

(二)比赛期间如需申诉的,应在此项比赛非正式成绩公布后15分钟之内,由本队负责人(领队)向大会申诉并且提交相关书面申诉和举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三)对违反运动员资格规定,违反体育道德、参赛纪律的运动队(员),一经查实将给予处罚;触犯法律者,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十三、仲裁委员会和技术官员

(一)设立仲裁委员会,其职责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二)技术官员(含技术代表、仲裁和裁判长)由湖北省体育局武术和冬季运动管理中心选派,辅助裁判由承办地选派。

十四、服装和器材

所有参赛运动员比赛时必须佩戴滑雪头盔;参赛运动员的服装、器材应符合国际雪联有关安全的规定。

十五、若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比赛不能正常进行,赛事组委会可决定延迟或取消比赛。

十六、本规程解释权属湖北省体育局武术和冬季运动管理中心。

十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1.比赛报名表;

1-2.日程安排。

附件1-1

报 名 表


参赛单位:(公章) 报名联系人及电话:

序号

职务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组别

项目

备注

1

领队







2

教练







3

运动员







4

运动员







5

运动员







6

运动员







7

运动员







8

运动员







9

运动员







10

运动员







附件1-2

日程安排表



日期

活动安排

时间

地点

第一天

选手签到、领取赛事物资

10:00—18:00

雪具大厅

第二天

竞技比赛选手检录

07:30—08:20

滑雪场

开幕式

08:30—09:00

高山滑雪回转第一次滑行

09:00—10:30

高山滑雪回转第二次滑行

10:30—11:30

单板滑雪线路设计

14:30

单板滑雪回转第一次滑行

15:30

单板滑雪回转第二次滑行

16:30—17:30

颁奖仪式

17:30—18:00

“冰雪之夜”

待定

室外广场

第三天

趣味比赛

08:00—11:30

滑雪场

颁奖仪式

11:30—12:00

离会

下午

酒店

附件2



冰雪运动趣味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湖北省体育局

恩施州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

湖北省体育局武术和冬季运动管理中心

湖北省社会体育管理中心

恩施州文化和旅游局

巴东县人民政府

三、协办单位

巴东县文化和旅游局

绿葱坡镇人民政府

恩施绿葱坡滑雪场有限公司

四、竞赛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3年1月30日-2月1日(1月30日报到,2月1日离会)

地点:恩施州巴东县绿葱坡滑雪场

五、比赛项目

雪上龙舟、雪地接力、雪地拔河、雪圈接力、雪地两项。

六、参加单位

以市州为单位组队参赛,活动举办地(巴东县)可报名1支代表队参赛。

七、参赛资格

(一)参赛运动员须长期从事体育锻炼,必须为身体健康的体育爱好者。

(二)参赛运动员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户口本参赛。

(三)本次参赛的未成年运动员,须经监护人同意确认后,方可参赛。

(四)现役及退役未满两年的专业运动员禁止参赛。

(五)参赛运动员必须持有二级甲等或以上医院出具的

健康证明。同时必须出具比赛期间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单

(适用于比赛及往返赛区途中)。

(六)参赛运动员须签订《自愿参赛免责责任书》。

(七)参加趣味比赛的运动员,在各代表队参加竞技比赛的运动员中产生。

八、参加办法

(一)参赛运动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赛。

(二)各参赛代表队须全项目参赛。

(三)各参赛代表队限报领队1人(由各市州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分管负责同志担任)、教练1人、运动员8人。

(四)年龄规定。12周岁至45周岁(1978年1月1日—2011年12月31日)。

九、比赛办法

(一)规则执行。执行湖北省体育局武术和冬季运动管理中心审定的比赛规则;涉及抽签的办法由技术代表确定。

  1. 服装规定。参赛运动员不得用任意方式遮挡赞助商LOGO。

(三)安全规定。参赛运动员的服装、器材应符合国际雪联有关安全的规定。

(四)成绩公布。所有成绩名次将由裁判长现场播报。

(五)抗议与仲裁。如果对参赛运动员资格、成绩等有异议,须在比赛结束后十五分钟内以书面形式申请仲裁,并提交相关证据。

(六)违规处理。严重违反竞赛规则和规程的参赛运动员或发生违反体育道德行为的参赛运动员,裁判团有权对其取消本场比赛资格。

十、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各比赛组别前三名的参赛代表队颁发奖金及完赛奖牌,其他名次颁发完赛奖牌。

(二)奖金明细如下。

名次

雪上龙舟

雪地接力

雪地拔河

雪圈接力

雪地两项

第1名

500

500

500

500

500

第2名

300

300

300

300

300

第3名

200

200

200

200

200

(三)所有参赛运动员均可获得赛事参赛包及完赛奖牌。

(四)奖金领取与发放。运动员领取奖金时,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签字领取;各组前三名代表队必须参加颁奖,否则取消该代表队奖励;比赛奖金在赛事结束后统一发放。

十一、报名办法

(一)报名报项

具体报名方式见补充通知。

(二)报到。裁判长、编排人员在本项目竞赛开始前2天报到,裁判员于赛前1天报到,各参赛队于赛前1天报到。比赛结束后离会。

十二、申诉和纪律

(一)凡对报名参赛运动员资格有争议的,由争议单位以书面形式并提供证明材料向大会提出申诉。

(二)比赛期间如需申诉的,应在此项比赛成绩公布前,由本队负责人(领队)向大会申诉并且提交相关书面申诉和举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三)对违反运动员资格规定,违反体育道德、参赛纪律的运动队(员),一经查实将给予处罚;触犯法律者,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十三、仲裁委员会和技术官员

(一)设立仲裁委员会,其职责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二)技术官员(含技术代表、仲裁和裁判长)由湖北省体育局武术和冬季运动管理中心选派,辅助裁判由承办地选派。

十四、若由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比赛不能正常进行,赛事组委会可决定延迟或取消比赛。

十五、本规程解释权属湖北省体育局武术和冬季运动管理中心。

十六、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2-1:比赛报名表。

2-2:日程安排表。

2-3:比赛规则。

附件2-1

报名表

参赛单位:(公章) 报名联系人及电话:

序号

姓 名

年 龄

职务

性 别

身份证号码

雪上龙舟

雪地接力

雪地拔河

雪圈接力

雪地两项




领队











教练











运动员











运动员











运动员











运动员











运动员











运动员











运动员











运动员








注:领队、教练及参赛运动员均须报名参加冰雪运动竞技比赛。报名须在项目栏中划“√”。

附件2-2

比赛日程表



日期

活动安排

时间

地点

第一天

选手签到、领取赛事物资

10:00—18:00

雪具大厅

第二天

竞技比赛选手检录

07:30—08:20

滑雪场

开幕式

08:30—09:00

竞技比赛

09:00—17:30

竞技比赛颁奖仪式

17:30—18:00

“冰雪之夜”

待定

室外广场

第三天

趣味比赛选手检录

07:30—08:00

滑雪场

1.雪地龙舟

08:00—11:30

2.雪地接力

3.雪地拔河

4.雪圈接力

5.雪地两项

趣味比赛颁奖仪式

11:30—12:00

离会

下午

酒店

附件2-3



比赛规则


一、雪上龙舟比赛规则

(一)参赛人数:每队上场人数不得多于8人。

(二)本场比赛赛制为计时赛。

(三)规则:根据报名队伍分组,赛道长50米、宽1.5米。每队在规定区域内将龙舟从起点划至终点。用时最短的队获胜。

二、雪地接力比赛规则

(一)参赛人数:每队上场人数为6人,不足6人视为弃权。

(二)本场比赛赛制为计时赛。

(三)规则:各队分列起点线与接力点线后,一边3人,两线相距50米,对向接力,从起点跑至接力点,将接力棒交至下一人,第一棒、第三棒、第五棒跑向接力线,第二棒、第四棒、第六棒跑向起点线,起点线暨终点线,用时最短的队伍获胜。

三、雪地拔河比赛规则

(一)参赛人数:每队上场人数不得多于8人。

(二)本场比赛赛制为单循环PK制,胜者晋级下一轮。

(三)比赛场地:拔河道为地上画3条直线,间隔为2米,居中的线为中线,两边的线为河界。除参赛队领队、监督员、选手以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拔河道。

(四)比赛方法:

1.比赛采取三局两胜制。

2.在场地上画3条平行的短线,间隔2米,居中的为中线,两边的为界。拔河绳中间系一根红带子作为标志带,下面悬挂一重物垂直于中线。参赛的两队人数相等,同时上场。各队选一名指挥员,队员依次交错分别站在河界后拔河绳的两侧,裁判员发出“预备”口令,双方队员站好位置,拿起拔河绳,拉直做好准备。此时标志带应垂直于中线。待裁判鸣哨后双方各自队员用力拉绳,把标志带拉过本队河界的队为胜方。

3.比赛要求:各参赛队必须提前十分钟到达比赛现场进行热身运动,比赛开始5分钟参赛队未到达现场,则当作自动弃权处理。其对应的参赛队伍将会自动进入下一轮比赛。获胜队伍完成一轮比赛后不得离开比赛现场,必须在比赛现场旁边等候工作人员作出下一轮的比赛安排。各队啦啦队必须服从裁判和工作人员的员指挥,站在规定的赛道外。为保证比赛的安全,参赛队员一律不得穿钉鞋或赤脚参加比赛,不准戴手套,裁判未判胜负前,手不能松开绳子。比赛应本着“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的精神,重在参与,注意安全,量力而行。

四、雪圈接力比赛规则

(一)参赛人数:每队上场人数为6人,不足6人视为弃权。

(二)本场比赛赛制为计时赛。

(三)规则:从起点出发,每人从起点依次坐上雪圈滑到终点,将雪圈交至第二棒,第二人肩扛雪圈爬坡返回起点,从起点滑到终点,依此类推,用时最短的队伍获胜。

五、雪地两项比赛规则

(一)参赛人数:每队上场人数为6人,不足6人视为弃权。

(二)本场比赛赛制为计时赛。

(三)规则:从起点向终点滑行,到达终点用雪球投掷目标,目标全部砸倒后,返回起点,依次接力,用时最短完成的队伍获胜。



















责任编辑: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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